清朝古田教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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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2年前的今天,1895年8月1日 (農曆六月十一),古田教案發生。

清朝古田教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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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教案是光緒二十一年六月十一日(1895年8月1日(距今122年))發生於福建省古田縣的一場教案。當天,古田齋教教徒襲擊了其時正於古田華山上避暑的英國傳教士史犖伯及其妻兒和隨行的其他女性教士,死傷十餘人,焚燬房屋兩棟。古田教案是義和團起義前(1899 – 1901年)中國人攻擊西方人的最嚴重的衝突事件,在中國教會歷史上能與之相比的只有發生於1870年的天津教案。

事件發生當時史犖伯一家及其他女教士均在睡夢中,只有幾個孩子在門外玩耍。暴亂中有十一人喪生,除史犖伯本人外,其他受害者皆爲毫無自衛能力的女性或兒童。由於暴徒事後將房屋和屍體焚燬,屠戮的細節並不明朗,當時許多家西方媒體對此的報道都描述不一:有的說,暴徒在大開殺戒之前並沒有折磨受害者;有的說,暴徒手段相當兇殘,除了折磨他們外,最後還將他們割喉或是活活燒死。

古田教案僅倖存五人,其中有兩個是史犖伯的孩子:一個摔斷了一邊膝蓋,另一個被戳瞎了一隻眼睛。

由於清政府事先試圖封鎖消息並且沒有及時地立案捉拿懲治兇手,因而英美指責其爲同謀幫兇,並提出強硬抗議,在軍事上施加壓力。英美駐榕領事聯手組織調查團前往古田並參加會審。最後,古田齋教會的頭目全部被斬首,其他幾十名從犯被判處無期徒刑及終身充軍,古田知縣王汝霖等地方官員被革職。事件發生後,各國公使聯銜提出抗議,英國軍艦開赴福建示威,並組織調查團前往古田,英美領事參加會審。清政府電命邊寶泉“照辦”。最後,劉祥興等26人被殺,66人被處無期徒刑和終生充軍,地方官唐有德、古田知縣王汝霖等被革職。

肇事者被懲處後,中英雙方將此案結案。

罕見的是,受害方並沒有向清政府索取經濟賠償,也沒有藉此要挾獲取侵略利益。“古田教案”是晚清僅次於“天津教案”的大案,造成重大損失而沒有索賠,讓清政府都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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