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真的殺了自己的女兒嗎?真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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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永徽四年底左右,備受皇帝寵愛的武昭儀武媚娘,即後來叱吒風雲的女皇帝武則天生下了自己的第二個孩子,這是一個粉雕玉琢的女兒。這令高宗皇帝和生身母親武則天都欣喜不已,闔宮上下喜氣洋洋。可是誰都沒料到,就是這樣一個可愛而漂亮的嬰兒,在嫡母王皇后的一次尋常探望過後就莫名其妙的離開了人世。

若這位小公主是尋常嬪妃的孩子,或許不會多麼引人注意。可是偏偏這位小公主擁有一位極爲不尋常的母親-----女皇帝武則天,而且她夭折的時間點還是一個極不尋常的時間段內,在此期間小公主的生母正在和她的嫡母王皇后展開皇后寶座的殊死搏鬥。所以,小公主的死因開始爲後世所津津樂道了起來。

記錄小公主之死的有這樣四本史書。讓我們根據書成時間,逐一分析瞭解:最早成書的是《舊唐書》,只是在本紀後的使臣曰裏有這樣一句含糊其辭的記載:“ 武后奪嫡之謀也,振喉絕襁褓之兒,葅醢碎椒塗之骨。”讓人乍看還有些不明所以,有些弄不清武則天到底是殺了自己的孩子還是殺了別人家的孩子,殺的是個男孩子還是個女孩子。

而第二本史書《唐會要》脈絡則較爲清晰了:“俄誣王皇后與母柳氏求厭勝之術,昭儀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殺之,上遂有廢立之意。”翻譯成大白話就是,王皇后首先被武則天告發以厭勝的方式詛咒皇帝,而在此時正好武昭儀的女兒夭折了,昭儀順勢向皇帝說女兒是王皇后殺死的。所以,高宗纔有了廢掉皇后的念頭。這裏也有必要說明一下,在《唐會要》中,公主之死應該是與厭勝有關的,相當於是被皇后給詛咒而死的。皇后絕不可能拿把刀或者拿個繩子然後氣勢洶洶地跑武昭儀那裏去殺小公主,因爲這樣她的罪名就坐實了,公主的遺體將會是她犯罪的最直接證據!堂而皇之謀殺皇帝的孩子,被廢掉乃至殺掉的結局是肯定的。而被控告厭勝導致公主死去就不好說了,這個畢竟比較虛,難以拿出真憑實據出來定罪。所以,高宗再怎麼樣也只能藉此事加劇對皇后的厭惡,廢掉她的念頭越來越重。

第三本《新唐書》和第四本《資治通鑑》的內容就頗爲一致了。《新唐書》如是寫道:“昭儀生女,後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伺帝至,陽爲歡言,發衾視兒,死矣。又驚問左右,皆曰:"後適來。"昭儀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後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媢,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入其訾,後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后意。《資治通鑑》內容則更爲詳細,甚至多了一些動作描寫和表情描寫:“昭儀潛扼殺之,覆之以被。上至,昭儀陽歡笑,發被觀之,女已死矣,即驚啼。這樣詳細全面的寫法,讓現在的人看來頗有一種小說式敘述。然而這一切終究不是什麼小說的情節,而是所謂的“歷史真相”。所以千百年來,尤其是宋朝之後的文人學者都對這兩本史書裏描繪的內容深信不疑,他們紛紛將此當作了武則天“好殺”“陰險毒辣不擇手段”的事例。

《新唐書》的作者主要是宋祁和歐陽修,《資治通鑑》的作者則是大家熟悉的司馬光。出於正統儒家思想,他們對武則天這樣一個“牝雞司晨”的人物絕對是難有什麼讚美之詞的。在他們筆下,武則天越狠毒越沒有人性纔是正常的。可是他們恰恰沒考慮到,殺死自己女兒這樣的宮廷醜聞,武則天怎麼會泄露出去?怎麼會讓幾百年後的他們知道?爲什麼在此之前的史書《唐會要》、《舊唐書》本紀裏從未提起,甚至唐朝整個朝代下來也沒有人對此事有懷疑的記載。沒有依據沒有證據,他們所寫的就不應當算作事實,而是應當算作猜想!畢竟他們沒有機會穿越時空的親眼看到武則天“陽歡笑”、“潛扼殺之,覆之以被。”而後又是“驚啼”的具體動作。

其次,小公主之死的後續開展也有些不符合邏輯。若真如《新唐書》和《資治通鑑》所說,公主之死是武則天嫁禍導致皇后獲罪。那麼事情的後續發展就應當只有兩種結局:一種是高宗憤怒的以皇后害死自己女兒爲由廢后,另一種就是武則天嫁禍之事被皇后以及支持者長孫無忌等人揭發出來使得武則天徹底失勢。可惜的是,歷史給出的卻是第三種結局:皇后獲罪於厭勝,武則天和高宗成爲最終勝利者。

武則天真的殺了自己的女兒嗎?真相是什麼?

歷史上的王皇后最終沒有逃脫被廢的結局,理由就是“私藏鴆酒”和“厭勝”。廢掉王皇后也不是件一帆風順的事情,武則天乃至唐高宗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終於在軍方大臣代表李勣的支持下成功了,然而以長孫無忌爲代表的大臣們都認爲皇后無罪且是貴族出身爲由反對廢后。這就不免讓人心生疑惑了,不是說小公主是皇后所殺麼?天子的兒女被害,怎麼不算做是罪過呢?其實,這也從另一個層面證明了,武則天不會是被王皇后掐死或者悶死的,也不可能是被自己的母親武則天掐死或者悶死的。

公主是當今皇帝最寵愛的昭儀所生,在她的身邊斷不會少了在旁看護的保姆和奶媽,怎麼會讓一個孩子孤零零的睡在屋子裏沒人看管呢?即使放到現在也沒人敢這麼做。不論是嫡母王皇后或是武則天,在這樣的環境下要避開重重耳目害死小公主無疑是風險巨大而且不靠譜的。再者,小公主死去,死得不明不白矛頭還直指皇后。總得有人來通過查看公主遺體的方式調查公主死因,這再正常不過了,因爲即使是一個平民百姓莫名死去也會有官府派遣仵作驗屍,更何況是公主!嬰兒皮膚嬌嫩,掐死會有掐痕,悶死則會面色青紫,若是兵刃所殺則痕跡更明顯況且與史書記載也不相符。

事實上,自古以來不管是皇家的或是民間的人家,新生兒夭折事件是屢見不鮮的。古代醫療衛生條件不發達、近親結婚現象常見、早婚早育屢見不鮮等等原因都可以造成一個新生兒因爲先天不足或後天患病而夭折。唐太宗的二三十個孩子就早夭了六個,唐玄宗三十個兒子也是夭折了九個。即使是到了離我們現在不算太遠的清代情況也不容樂觀:康熙帝五十五個孩子就夭折了二十個,夭折率都快二分之一了。由於熱門宮廷劇而逐漸爲大衆所熟知的乾隆帝孝賢皇后富察氏,在歷史上生育的四個子女中活到成年的也僅一女。其中長子永璉九歲時“偶感風寒”後夭折,次子永琮兩歲時又因爲“出痘”而逝。所以遠千餘年前的高宗皇帝,在那樣的大背景下,十二個子女裏僅僅夭折了一個和武則天所生育的小公主,並不是什麼不正常的事情。

武則天真的殺了自己的女兒嗎?真相是什麼? 第2張

如果大家仔細觀察過《唐會要》所描繪的小公主之死的時間線後,再比較《新唐書》和《資治通鑑》,其實也不難發現:厭勝事件在《唐會要》中是在前面的,小公主之死在後,可是《新唐書》和《資治通鑑》卻將二者順序調轉,變成了小公主之死在前,於是就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根據常理而言,成書越早的史書往往是最可信的,因爲它距離事件發生不遠,在傳播和書寫中被訛傳、編造的機會更小。《唐會要》一書都可以說得上是《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的參考書目之一了。參考書都這麼說了,爲什麼這兩本書卻要給出與參考書所不一致的說法呢?毫無疑問,歐陽修司馬光宋祁等人出於個人目的,爲了深化武則天狠毒殘忍的形象,選擇了捏造“小公主之死”的謀殺案來嫁禍於武則天。

史書不論經典還是平庸,都是人所書寫,那麼都會有作者的主觀思想、時代烙印的反應。司馬光們再怎麼名垂青史、文采斐然也沒法改變,況且司馬光還有過更改《戰國策》的記錄在前,想改這樣一本普及率遠不如它的《唐會要》簡直易如反掌。要知道當厭勝的舉報起了作用,王皇后已然地位搖搖欲墜的情況下,武則天還冒着巨大風險鬧出小公主之死的驚天大案,簡直就是多此一舉。所以,倒不如改成武則天殺女在前的邏輯上比較靠譜。這大概正是這幾位先賢書寫史書時的所思所想吧。

綜上所述,歷史的真相其實就應當如《唐會要》所言:武則天以厭勝之罪誣告皇后,在利用自己女兒的意外死去作爲皇后詛咒自己的證據,從而達到了令高宗下定決心廢后的結局。只是可惜,幾百年後的武則天在那些正統儒學者眼裏已然是一個妖魔化的人物。他們極端的看不慣,並且極端地通過種種抹黑將之刻畫得更加面目可憎。所以,她這個可能是因爲患病離世的女兒在那樣的大環境裏,在後人的史書裏就這樣被剝奪了自然死亡的權利。只是因爲她有一個日後靠着心機、靠着陰謀登上後位、甚至是皇位的母親!倘若,武則天只是一個如富察氏那般“謹守婦道”的深宮婦人亦或是默默無名的後宮一員,歷史的說法,又將會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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