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原因武則天非要親自掐死親生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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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定公主是唐高宗李治與武則天的長女,生卒年不詳,但在《舊唐書-則天皇后本紀》中,這樣寫道:“武后奪嫡之謀也,振喉絕襁褓之兒,菹醢碎椒塗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婦之恆態也。”這個說法,也並不是《舊唐書》作者的說法,而是在前面了“史臣曰”三字。但正是這一段記載,成了武則天求上位,爲了搬開兩個障礙王皇后與蕭妃故意殺女的鐵證。事實果真如此嗎?仔細推敲,武則天殺女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只是用各種史料相互齟齬的記載,就可以駁倒此說。在《新唐書》的記載中,王皇后是“正宮娘娘”,蕭淑妃是極受寵愛的“情人”,王皇后爲了爭寵,開門揖盜引武則天爲外援,想借重武則天搞垮蕭淑妃。令王皇后始料未及的是,沒想到武則天更是個狠角色,居然反噬自己,殺死了自己襁褓中的親生女兒嫁禍她,用來達到母儀天下的目的。受此影響,司馬光《資治通鑑》也沿襲了這一說法。

什麼原因武則天非要親自掐死親生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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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從邏輯上講,這個說法似乎講得通。古往今來,成大事者,無不是心狠手辣之輩。皇權鬥爭中父子相殘、兄弟鬩牆的例子比比皆是,武則天爲謀求後宮之主殺死女兒似乎順理成章。

然而,其它的史料對此事的記載,可以幫助後人理清事情來龍去脈——真實的歷史是,當時的武則天比蕭淑妃更受寵,他在後宮中的地位已經無人能撼動。如此一來,殺死自己女兒嫁禍蕭淑妃,似乎毫無必要。武則天嫁禍王皇后也不合情理,要知道,當時的王皇后早已經是長門冷落。早在武則天入宮前,王皇后就已經失寵,廢后,只是個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冒絕大風險,對已經失寵的王皇后落井下石,以武則天的智商,斷然是做不出這樣愚蠢的事情的。

以長孫無忌爲首的朝堂重臣反對武則天爲後的理由,一者是嫌她門第低微,二來且侍奉過李世民。仔細分析,這些理由統統站不住腳,武則天的父親武彠雖然出生商賈,但他卻是最早追隨李淵在太原起兵的元老級人物。她的母親楊氏更是出生名門望族,是隋朝皇室,與王皇后相比,武則天的身世絲毫不遜色。武則天曾爲李世民才人的事情,無可迴避,但對於出身鮮卑的李家人來講,父死收繼婚,並不是什麼希奇的事情。長孫無忌等人拼命阻止武則天爲皇后,只是爲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不被侵害而已。殺死女兒、嫁禍王皇后,不但改變不了自己曾爲先帝才人的事實,做的不乾淨,更會授人攻擊自己的口實,從哪個方面來看,都是沒有必要的。

從《唐會要》《舊唐書》《新唐書》的記載來看,王皇后最終被罷黜,都是因爲她在後宮中大搞迷信活動,完全是咎由自取。

什麼原因武則天非要親自掐死親生女兒了?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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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在的廢后詔旨中,沒有提及皇后謀殺安定公主之事,廢后的理由是“皇后無子”,不孝有三、無後爲大,王皇后生不出兒子,不能佔着茅坑不拉屎。

駱賓王在《討武檄文》中,沒有一字提及武則天殺女,設若武則天真的殺害了自己女兒,政敵怎麼會不充分利用此事,拼命加以渲染,宣揚的惟恐世人不知?檄文中“殺姊屠兄”幾近史實,至於“弒君鴆母”則完全是子虛烏有的事情了。

《舊唐書•武則天本紀》作者治史嚴謹,關於此事的記載僅僅是“史臣曰”三字,而到了《新唐書》,這段記載卻莫名其妙地豐滿起來,寫的繪聲繪色,猶如親眼目睹。武則天如果真的殺死了女兒,那也只能是天知地知的事情。其實史書只是記載,不敢作任何評論。事隔數百年,《新唐書》歐陽修、宋祁,司馬光《資治通鑑》等史家又是如何還原罪案現場的呢?有鼻子有眼的描述,恰好坐實了杜撰的痕跡,這不是歷史,完全是小說家言。這樣做,只是宋人鄙夷唐人,無所不用其極罷了。

武則天殺死女兒,利用此事來打擊王皇后,似乎已成定論。關於安定公主的死亡,國內外仍有許多不同意見。日本學者原百代認爲,安定公主的死有兩種可能,這兩種死都應該是意外,最大的可能是猝死。第一個可能性是奶媽可能把炭火燒得太旺,導致了安定公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第二個可能是因爲王皇后缺乏做母親的經驗,不小心將棉被蓋在了小孩子的臉上,導致了安定公主缺氧死亡。

什麼原因武則天非要親自掐死親生女兒了?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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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種可能性則是從醫學角度考慮的,安定公主雖是金枝玉葉,但彼時醫療條件低下,新生嬰兒死亡率很高。就以唐宋爲例,李世民十四個兒子,就夭折了三個,二十一個女兒中夭折三人;唐玄宗三十個兒子夭折九個,三十個女兒夭折了六個,宋仁宗十三個女兒夭折了十個,三個兒子全部夭折,最終不得不將宗室過繼爲子,是爲英宗。唐高宗十二個兒女,只是夭折一個安定公主,也屬於正常範圍。

其實,唐高宗堅持廢王皇后,並不完全是因爲她無子,而是忌憚她身後的政治勢力,以王皇后後族勢力爲主的門閥士族始終是皇權的巨大威脅。那些託孤老臣動輒在他面前指手劃腳,對於高宗來說也是不能忍受的。選擇相對低微的武則天爲後,增加自己與門閥勢力抗爭的籌碼,無疑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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