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時期最大貪污案,處死副部長及以下官員幾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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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發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屬於官吏貪污案件。戶部侍郎(相當於今天的全國最高財政經濟部門二把手)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盜賣官糧。後被揭發,以其涉案金額巨大,對經濟領域影響深遠而爲世人矚目。

朱元璋時期最大貪污案,處死副部長及以下官員幾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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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這個官員勾結舞弊的大貪污案件中,被貪污了的財物總計可以摺合精米2400多萬石。差不多相當於當時全國一年的稅糧收入。

對此,明太祖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各省官吏死於獄中達數萬人以上。郭桓案與空印案所殺人數合計達七、八萬人。

爲了追贓又牽連到全國各地的小富百姓,遭到抄家破產的不計其數,百姓對此怨恨極深,朱元璋爲了平息民怨又將審刑官吳庸等人處死。

 事件經過

1385年明太祖懷疑擔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與提刑按察使司趙全德偕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調查。同年三月,御史餘敏、丁廷舉告發郭桓利用職權,勾結李彧、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貪污,其事項有:

一、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降低朝廷歲收。

朱元璋時期最大貪污案,處死副部長及以下官員幾萬人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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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吞浙西的秋糧,浙西秋糧本應該上繳四百五十萬石,郭桓只上繳兩百多萬石。

三、徵收賦稅時,巧立名目,徵收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

郭桓等人總共貪污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爲此,明太祖決心趁機掃蕩全國貪污官員。

最後的結果是,"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爲了追贓糧,演變成全國騷動,民間富人莫不因此破產,史稱"郭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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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中央六個部和全國各地、各級的大部分官員被牽連進去。朱元璋自己說,此案“天下諸司盡皆贓罪,繫獄者數萬,盡皆擬罪”。《明史》的《刑法志》記載:自六部左右侍郎,即從中央六部每個部兩位副部長開始的以下官員全部處死,全國各地各級官員處死者數萬人。由於“寄贓遍天下”,所以,“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

最後,明太祖爲了平息民怨,將審刑司吳庸殺了,並稱折算贓糧實有兩千石百多萬石,"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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