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可以近親結婚嗎?古代也有法律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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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故事大家喜歡嗎?今天小編就爲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在很多人印象中,古代的人非常熱衷近親婚配,親上加親,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我國曆朝歷代的法律一般都是嚴禁同姓宗親和不同輩分之間結婚的,在明朝時期,甚至同一姓氏、姑舅兩姨子女之間的表親通婚也被明文禁止。

我國古代的聘娶婚配製度在商周時期逐漸形成,當時的古人已經意識到了近親結婚不利於優生,同時在政治上也不利於擴大宗族勢力,穩固權勢,所以在商朝時就有五世之內“近宗不婚”的規定,到西周時期這一規定更加嚴格“雖百世而婚姻不同”

漢朝以後,儒家學說逐漸成爲主流思想,在儒家禮法看來,近親結婚特別是不同輩分之間結婚屬於亂倫的行爲,《禮記》也記載了“娶妻不娶同姓”的傳統,漢惠帝劉盈被呂后逼着娶了自己的親外甥女張嫣爲皇后,但漢惠帝始終無法接受這有悖人倫的婚姻,到死都沒有碰過她,所以張嫣直到去世仍是處女之身。

古代可以近親結婚嗎?古代也有法律明令禁止

到了唐代,禁止近親結婚開始寫入法律,在《唐律疏議》中明確規定,禁止同姓和輩分不同的表親結婚,如有違反要施以徒刑或杖刑。宋代在《宋刑統》中也明文規定了有親屬關係不能通婚,“違者各杖一百,並離之”。而元代因爲是外族統治,對婚配製度完全沒有限制,所以近親爲婚,弟收兄妻,子承父妾都很常見。

古代可以近親結婚嗎?古代也有法律明令禁止 第2張

明朝成立後,元代的婚配習俗被全面禁止,在朱元璋看來,同姓結婚既不利於種族繁衍,又違背儒家的倫理道德。《大明律》詳細制定了婚配製度,規定凡同一姓氏、姑舅兩姨表親之間一律禁止通婚,違者一般以通姦論處,主婚人和男女雙方都要受杖刑,並強行“離異”。

清朝的《大清律》基本照搬了《大明律》,同樣禁止近親結婚,但到雍正時期,額外增加了條文:“外姻親屬爲婚,除尊卑相犯者,仍照例臨時斟酌擬奏外,其姑舅兩姨姊妹,聽從民便。”對姑舅兩姨表親之間的通婚進行了解禁,乾隆時期修改律法,廢除了表親通婚的禁令。

歷數古代各朝,近親結婚的情況並不多見,即便有也大多隻存在於表親兄妹姐弟之間,而有些朝代,比如明朝,對近親結婚的限制比現在還要嚴格,現代的法律對近親婚配的定義也僅限於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係,而古代對近親的定義一般是五服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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