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族宗室討薪的"另類絕招":不給錢就出租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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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族是龍子龍孫,需要討薪嗎?秦始皇之前,當然不需要。商周採用的是食邑制,給子孫封個爵位,劃一塊地,自己去找吃的,導致天下諸侯小國林立。秦始皇吸取了教訓,搞郡縣制,兒孫們既不食邑,又不許擔任官職,完全靠朝廷發薪水養活。唐宋明等朝代,沿襲了這種制度,皇族收入基本和一些功臣高官一樣。於是,古代皇族也地加入了討薪隊伍。

皇族宗室討薪的"另類絕招":不給錢就出租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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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多孫惹的禍

古代皇帝一般都有"三多"。一曰錢多,普天之下都是他的;二曰老婆多,後宮裏成千上萬的女人都是他的;三曰子孫多,因爲老婆多,所以子孫多。第一代、第二代的皇帝還能做到基本上不讓龍子龍孫受窮捱餓。可是,這些龍子龍孫潛到各地,依然要跟他父親一樣學"三多"的,個個又子孫綿延,數代之後,朝廷就頭大了:別說"湯沐之邑",就是皇俸也發不過來。

歷代大多數皇族,都是因爲祖業(食邑積累)在一代代再分割中所剩無幾,又死要面子,不肯勞動謀生,才受窮而不得已走上討薪之路的。南宋理宗皇帝,上位前是一鄉下的窮小子,皇族身份不假,窮困憋屈是真,其父就有過討薪的經歷。

明代萬曆年間,太祖第十子魯王的後代朱希宸,也曾跟兗州府鬧出討薪事件。尊貴而有面子,高傲而端架子,這些都是務虛,討薪吃飯,纔是實際。

失落的討薪路

龍子龍孫說到底也是肉體凡胎,沒有飯吃,同樣會捱餓,爲了生存,就得討薪。跟誰討?要麼跟皇帝討,要麼直接找內務府或當地政府討。

跟皇帝討薪,一般不容易。因爲歷代皇帝爲防止宗室作亂,都實行"藩邸之設,止奉朝請"的制度,若非有聖旨,受封的藩王是不允許私自回京城的,其子孫也一樣。給皇帝寫摺子討薪,是可以的,但你得看這位皇帝跟你的血緣有多近,如果只憑是同一個老祖宗,恐怕皇帝老兒多半不會理睬你。

皇族宗室討薪的"另類絕招":不給錢就出租妻妾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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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是靠製造所謂宗室之禍上臺的,他這一支下來的皇帝,似乎對宋太祖的子孫就不怎麼樣,經多代繁衍後,更是疏遠。老三趙廷美一支的後裔,北宋的皇帝基本沒把他們當皇族,討薪?門也沒有。

跟內務府或當地政府討薪,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比如,唐代對皇族除了一定數量的湯沐職分田之外,還採取歲祿、月俸的贍養,歲祿發米,月俸是補貼,發錢。如果是散居外地的皇族,就無權跟內務府討薪,運輸問題首先解決不了。地方上也有政策,如某皇族子弟並非就藩王爺近支或本身無爵位,那麼,就意味着失去了享受皇俸資格,即便是討薪,也只能去再次分割先祖財產,這是地方政府支持的,討薪則不行。

漢安帝劉祜之孫劉宗和劉元,曾作爲欽差到遼東督修長城,這是有職權的,薪水發得也及時。可是不久,漢順帝劉保即位,等長城完工,漢順帝並沒有召回劉宗、劉元,而是任其在遼東高灣地區賦閒居住,薪水也停發了,只許他們在當地食邑。劉宗、劉元由於未能完全享受到朝廷規定的食邑戶數,曾多次與地方官發生衝突。這還是近支,其後他們的後代逐漸淪爲皇族遠支,討薪路更是走得艱難,最終完全失去了皇俸。

不給錢就出租妻妾

皇族,又稱宗室,開國皇帝姓什麼,他們就姓什麼,身上流淌着皇家血脈,有身份,有面子,高傲一些很正常,但一旦受窮,變得卑微了,讓他們去當自耕農,他們也是不樂意的。討薪不成,謀反不敢,那怎麼辦?他們有辦法:朝廷不給錢,他們就不給面,變着法兒給朝廷丟臉,看你給不給。

像劉備這種皇族,若是換在強盛的漢武帝時期,劉備當街賣鞋子,肯定就給老劉家丟人了。稀奇的是,漢代確實發生過類似案例。如武帝戾太子劉據的小兒子封在廣南,其子孫延至漢元帝時,不少已經散落民間,得不到朝廷的贍養了,他們爲求生計,只好做些小買賣。

皇族宗室討薪的"另類絕招":不給錢就出租妻妾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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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錢,就不給長臉。這辦法在北宋果然有效,朝廷爲防止這種丟臉醜行滋長,只得想方設法籌錢,解決宗室成員的薪水問題。宋哲宗曾多次下旨,要求各地祕查宗室出租妻妾者,一經發現,必須立刻嚴懲所租之"邪辟",同時善待宗室,敘祿從優,服裝、粟、茶酒廚料、薪炭、鹽、隨從、馬料、紙筆等,該恩賞的,全部到位。由於宋哲宗做得比較徹底,逮至南宋,此類丟臉的事兒再未出現過。

這方面,明武宗可就不盡職了,對他來說,皇家面子是小事,自己玩樂纔是大事。他基本沒管過這些,愛丟不丟。所以,明代皇族也就一直不給朝廷長臉,直到崇禎年間,南昌的原安王朱楹的後裔還在用出租老婆換取生活費。清代張廷玉修《明史》時提及這些醜聞,責曰:"典僱與人,已則無恥;而驅之失節,敗倫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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