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殘忍的刑罰之一 在一位犯人的控訴下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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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古代刑法的殘忍程度做一個排名的話,腰斬絕對能夠名列前茅。腰斬,顧名思義,就是將人從腰間直接斬斷的一種刑法。據考證,腰斬這種刑法在周朝就已經出現了。最初,腰斬是用的刑具是斧或鉞,後面隨着鐵器的普及,就開始用刀代替。腰斬最殘忍的地方不在於刀斬下的那一瞬間,而在於腰斬後,由於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在腰斬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犯人都會保持神智的清醒,承受着屍身分離的煎熬,直至煙氣。

最殘忍的刑罰之一 在一位犯人的控訴下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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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隨着腰斬的次數多了,人們也就逐漸琢磨出了一些經驗。一般來說,犯人在被腰斬之前,家屬都會點打一下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身體上面一點的地方動手,這樣可以使犯人在很短的時間內死去,少一點痛苦。但如果碰到以下的幾種情況,犯人可就要自求多福了。

碰到一位沒有經驗的劊子手;對於有經驗的劊子手老師傅來說,他們對於人體有着充分的研究,知道在哪個地方動手可以一擊斃命,並且不損害刀鋒,一般來說,只要家屬打點到位,犯人們基本上不會承受太久的痛苦。但對於一位新手,說不定由於緊張手一抖,就斬錯位置,那犯人可真的就欲哭無淚。

最殘忍的刑罰之一 在一位犯人的控訴下被廢除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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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自己孜然一人或行刑突然,劊子手沒有得到打點;這都是行業的隱性規矩了,人家劊子手就指望這點外快養家餬口呢,你都死到臨頭了還這麼吝嗇,劊子手肯定心裏有怨氣,下手時自然故意切身體下面,犯人往往疼的死去活來還久久不能死去。有人要故意整犯人;這次賄賂劊子手的可不是犯人了,而是犯人的一些仇人。他們想讓犯人多受點罪,就讓劊子手從下面一點的地方動刀,並將腰斬之人的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犯人血不能出,多延續五六個小時不死,可謂殘忍至極。

歷史上被處以腰斬之刑的名人有很多,有李斯,晁錯,方孝孺等,而最後一次腰斬是在雍正十一年,雍正將它判給了俞鴻圖。

最殘忍的刑罰之一 在一位犯人的控訴下被廢除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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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鴻圖,是浙江海鹽人,在康熙五十一年的時候,進士及第,後出任了河南學政。要說這人,爲官也算是兢兢業業,但卻偏偏管不住家人,以致小妾與僕人私通外泄試題,收取賄賂近萬兩,弄得是滿城風雨。後來河南巡撫王士俊到雍正面前彈劾了他,告他納賄營私。十二年三月,雍正派戶部侍郎前去審查,俞鴻圖雖然知道自己沒幹過這事,但真金白銀都在家裏擺着,且妻妾僕從也承認了此事,俞不得不認罪。

雍正十二年三月,俞鴻圖被處以腰斬,由於俞鴻圖在被綁赴刑場是才知道自己要被處以腰斬,已經來不及打點,所有劊子手就給他來了個慢死,俞鴻圖的上半身在地上不斷滾動,殘忍萬分。最後,他用手指蘸血在地上寫了七個大大的“慘”字後才慢慢死去。雍正聽說了這一慘狀後,也感覺此刑太過殘忍,所以下令封刀,延續了兩千多年的腰斬之刑到此才被真正廢除。翻開中國古代刑法的歷史,簡短的文字背後,是真正的毛骨悚然,那些犯罪分子真應該慶幸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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