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儒吳與弼的理學思想,崇仁學派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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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與弼(1391~1469年)初名夢祥、長弼,字子傅(一作子傳),號康齋,明崇仁縣蓮塘小陂(今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東來鄉)人。崇仁學派創立者,明代學者、詩人,著名理學家、教育家。在清代黃宗羲的《明儒學案》一書中,《崇仁學案》位列第一,吳與弼為《崇仁學案》的第一人,顯示了吳與弼在明代學術思想界的重要地位。

明朝大儒吳與弼的理學思想,崇仁學派位列第一

吳與弼的理學,“上無所傳”,自學自得,身體力行,他的理學思想,概括起來有四:即天道觀、性善觀、踐行觀、苦樂觀。

天道觀

“理”,北宋以來理學家所闡明的哲學思想的核心。程朱如此,吳與弼亦如此,他們雖無師承關係,但吳與弼身體力驗,潛心研究,在道德修養和認識方法方面,繼承和發展了程朱的哲學思想,他認為:“萬變之紛紜,而應之各有定理”。就是説,大千世界,萬事萬物,都有它們自身的規律。他的學生魏莊渠雲:“天地萬物,血脈相貫”。他主張“存天理,滅人慾”。“窮通、得喪、死生、憂樂,一聽於天”。他所指的“天理”,即是自然法則,這不能説不是唯物的。同時,他把“舉天地之道”,當以“聖人”、“君子”的準則。曾謂:“未至於天道,未至於聖人,不可謂之成人”。在這裏,吳與弼把“天理”,作為一個人道德修養和認識事物的最高標準。主張“天人一理”、“人之所以為人”,是“以其有此理也”。但是,他又認為此“理”,不是所有人的都能領悟的,只有像聖賢那樣的人,才能“窮通其道”,這就是“聖人體天”觀。一個人出處進退,“惟學聖賢為無弊”,“苟一毫不盡其道,即是自絕於天”。人生處世,“須以天地之量為量,聖人之德為德,方得恰好”。按吳與弼的説法,“聖人”不是高不可攀的神人,而是可以通過學習,修養而達到的。可見,吳與弼對“理”的見解,是符合當時認識規律的。

吳與弼還有一種認識是值得重視的,就是“氣”,乃之天也。提出“天之元氣”觀。他説:“毋以妄想戕真心,客氣傷元氣”。弟子魏莊渠也認為“天地太和,元氣我”。但是,吳與弼把天地元氣,歸結為“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道德,就成為形而上學的唯心觀了。“氣”,本身是物質的,而不是精神的東西。

性善觀

“人性之本善”是吳與弼繼承、發展思、孟思想的一個重要方面。覺得“人慾”,有“善惡”、“好壞”之分,但可以“化也”。所謂“化”,就是“使教瑩淨”,即要教育,要修養,要嚴以“責己”,使之“心地純然”。他説:“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也”。“凡百皆當責己”,“一毫利心不可萌”。見到他人善、惡的行為,要以其為鑑,反省自己,收斂身心,使自身能夠成為“明德”的“新民”。他指出:“明德、新民,雖無二致,然已德未明,邃欲新民,不惟失本末先後之序,豈能有新民之效乎?徒爾勞攘,成私意也”。所謂“新民”,就是有“君子之所養,要令暴慢邪僻之氣不設身體”;這樣,“收斂為至要”,“責人密,自治疏矣,可不戒哉!”縱使“彼以慳吝狡偽之心待我,吾以正大光明之體待之”。當然,他提出的自我道德修養,仍是以“聖德之言”為準繩的。他説:“吾知聖賢之必可學,而學之必可至”。説明要達到“新民”,必須學習“聖人”,加強自我修養,除去各種慾念,用吳與弼的話來解釋就是:“身垢易除,心垢難克。夫心甘情願虛靈之府,神明之舍,妙古今而貫穹攘,主宰一身,而根據抵萬事,本自瑩澈照融,何垢之有?然氣稟物而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慾,為垢無窮,不假浣之之協,則神妙不測之體,幾何而不化於物哉!”他説的“心垢”,就是身外之物及各種私慾。只有“化”去“心垢”,才能到達“性善”的境界。從這裏,我們隱約地可以看到明代早期的理學逐漸向着明代中期王陽明弘揚的心學過渡。這可以説是吳與弼在中國哲學史上的一大奉獻。

踐行觀

古之儒者,崇尚躬行實踐。吳與弼完全繼承了儒家這一優良傳統。他用“理”,來約束自己的行為,規範自己的生活,把封建倫常的“理、”,貫穿到自己日常生活中去。以“理”作為衡量一切、分析一切、判決一切、處理一切,分清是與非、正與反、善與惡、得與失,乃至於憂和樂,生與死的標準,使自己成為理想中的“聖人”、“賢者”。要實現這一目的,“必兢兢於日用常行之間,何者為天理而當存,何者為人慾而當去世,涵泳乎聖賢之言,體察乎聖賢之行”。一個人要達到這一步,在吳與弼看來,就需要“慎獨”其心,“居敬”、“窮理”。他説:“人須整理心下”,“不敬則不直,不直便昏昏倒了,萬事如此隳,可不懼哉!”所謂“居敬”,就是“言自處以敬”;所謂“窮理”,就是“窮究事物的道理。《周易·説卦》雲:“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如何“居蔽”、“窮理”呢?吳與弼説:“靜時涵養,動時省察”。他指的“涵養”,即“含容”,修養,就是“克己復禮”。他認為:“一事少含容,蓋一事差,則當痛加克己復禮之功”,“隨遇而安之理”,“事往往急便壞了。”吳與弼還把涵養,比作一大關口,説:“凡怨天憂人,皆是此關不透耳”。並指出:“涵養本源功夫,日用間大得”他指的“省察”,就是用封建倫理的“仁義禮智”四端,來體察自己的言行。“約束身心,此為敬也”。指出:“處大事者,須深沈詳察”,“所得為者,言忠信,行篤敬”。“日用嘉言聖賢聖嘉言善行沃潤之”,強調:“動時工夫尤不易”。黃宗羲在評論吳與弼雲:“先生上無所傳,而聞道最早,身體力驗,只在走趨語默之間,出作入息,刻刻不忘。久之,自成片段……一切玄遠之言,絕口不道”。吳與弼晚年賦詩感慨雲:“荊棘場中二十年,中間回首實堪憐。欲從何處求心性,日用由來總是天。”

由此可知,吳與弼把“天理”、“居敬”、“踐行”,作為自己日常行為的規範,表現出三者一體化的特徵,這是他哲學思想體系的一個突出特點。“深悟、靜虛、動直”,又是吳與弼一個反思式的認識方法。

苦樂觀

吳與弼十九歲時,即棄去求功名利祿的科舉業,謝絕交往世俗,潛心於程朱理學,學有所成,“省郡交薦不就”。“寄身於從容無競之境,遊心於恬澹不撓之鄉,日以聖賢嘉言善行沃潤之”。講學鄉間,躬耕食力,粗衣蔽履,飯糲蔬豆,一生過着清貧生活。晚年,家境窘困,負債累累,貧病交攻,終不失志。明英宗為收人望,三召吳與弼,都稱病篤而不出。完成繼承了儒家“安貧樂道”的傳統遺風。他專攻理學,達到了“物我兩忘,惟知有理”的境界。他説:“貧而樂,未易及也”。又説“聖賢之心如此水,或順或逆,處以理耳,豈以自外至者,為憂樂哉!”吳與弼“力除閒氣,固守清貧”。有一夜大雨傾盆而下,“屋漏無干處”,他泰然自怡,隆冬天氣,他“徹夜甚寒,腹痛,以夏布帳加覆,略無厭貧之意”。

在“舊催未還,新債又重”,生計至難的情況下,他仍能“素位而行,不必計較”,説:“富貴不淫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然此心極,不敢不勉,貧賤能樂,則富貴不淫矣。貧賤富貴,樂而不淫,宜常加警束,古今幾人臻斯境也”。吳與弼把“富貴不淫,貧賤而樂”當作鑑別“豪雄”的標尺,可見他面對“至難至危”的困境,表現出多少頑強的精神啊!

天順年間,吳與弼七十歲了,“貧病交攻,未免心中不寧”,但他“熟思之,須於此處做功夫,教心中泰然。”並“誓雖寒飢死,不敢易初心也”。他樂觀的吟誦道:“澹為秋水貧中味,和似春風靜後功”,充分表現了吳與弼“窮理”的決心和矢志不渝的堅強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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