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西漢和親的評價如何 和親在歷史上的作用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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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關於我國西漢時期的和親問題,歷來褒貶不一。宋代大史學家司馬光認爲:“蓋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則懷之以德,叛則震之以威,未聞與爲婚姻也”。顯而易見,司馬光是站在大漢族主義的立場上,對西漢的和親政策持完全否定的態度。近人王桐麟也流露出這種情緒,他說:“和親政策與漢族道德倫理微有牴觸”。這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種觀點。解放以來,不少同志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重新研討西漢的和親問題。在六十年代,內蒙古地區曾對此進行了專門的學術討論,意見分歧仍然很大。
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在分析任何一個社會問題時,科學的態度是要求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歷史範圍之內,進行具體的分析。正如列所講,要正確地認識事物,“就必須從歷史上把它的全部發展過程加以考察”,“要看某些現象在歷史上怎樣產生,在發展中經過了哪些主要階段,並根據它的這種發展去考察它現在是怎樣的”。我國曆史上的和親事件很多,從漢至清,史不絕書,每次和親的歷史條件不完全一樣。和親的性質和作用也不盡相同。因此,簡單地、籠統地對和親政策予以肯定或否定,都是無助於解釋和親這一歷史現象的。本文就西漢和親政策的性質和作用,談些粗淺的認識。
漢武帝以前爲第一時期。西漢初年,由於秦王朝的殘暴統治和楚漢相爭帶來的連年戰亂,人口大量減少,社會經濟遭到了極爲嚴重的破壞。史載:“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即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這是國庫空虛,貨缺財乏,一片荒涼殘破的景象。在政治上,西漢初年地方割據勢力很大,中央集權尚未鞏固。這時,北方匈奴的力量卻很強大,是一個擁有“控弦之士三十餘萬”的強盛的奴隸制國家。公元二世紀時,匈奴的勢力範圍很大,東至遼河,西逾蔥嶺,南界長城,北抵貝加爾湖。“掠奪在他們看來是比進行創造的勞動更容易甚至更榮譽的事情”。因此,他們多次深入到中原地區,肆意搶掠人畜,劫奪敗物,嚴重地威脅着西漢的統治政權。公元前二00年,匈奴南下,漢高祖親率三十萬大軍,決心以軍事力量對抗的辦法解除北方的邊患。但是,劉邦一到了平城,就被匈奴四十萬人馬圍困在白登七天之久,後因賄賂冒頓閼氏才得以解圍。經過這次較量,宣告了漢高祖對匈奴的戰爭政策的失敗。
因此,如何處理與匈奴的關係,怎樣解除北方的邊患,成了西漢王朝亟待解決的問題。漢高祖在徵求對策時,建信侯劉(婁)敬第一個提出了和親政策,他認爲:“天下初定,士卒罷於兵革,未可以武服也。”他主張與匈奴和親來換取邊境上的安寧,他說:“陛下誠能以適長公主妻單于,厚奉遺之,彼知漢女送厚,蠻夷必慕,況爲閼氏,生子必爲太子,代單于……冒頓在,固爲子婿;死,外孫爲單于。豈曾聞(外)孫敢與大父亢禮哉?”劉邦無奈,只好接受了這一建議。所以,“和親之論,發於劉敬”。當劉邦和呂后商量把長公主嫁到匈奴時,呂后哭泣着說:“妾唯以一太子、一女,奈何棄之匈奴!”劉邦只好改爲“取家人子爲公主,妻單于”,遂派劉敬爲和親使節。
冒頓單于之所以同意和親,是因爲和親給匈奴帶來了許多好處。第一,通過和親,匈奴可以得到大財物。每年西漢都得送給匈奴許多絮、繒、酒、食物等;第二,匈奴可以達到通關市的目的,以獲得所需的生產資料和生活用品。賈誼說過:“夫關市者,固匈奴所犯滑而探求也”;第三,和親並不能限制匈奴的搶掠活動。
在這一時期內,匈奴十分驕橫。冒頓單于在給高後的信中語言粗魯,對西漢十分不敬。高後大怒,樊噲要率兵十萬攻打匈奴,卻嚇壞了羣臣。季布說:“噲可斬也!”並說樊噲是“欲搖動天下,妄言以十萬衆橫行,是面謾也”。一提到高祖在白登被圍之事,高後只好忍氣吞聲,讓張釋回信。在信中用“弊邑恐懼”、“弊邑無罪,宜在見赦”等卑恭語言求饒,送去車二乘,馬二駟,“因獻馬,遂和親”。
文景之時,仍然繼續執行高祖的和親政策。每當匈奴掠奪過後,文帝也只能在給匈奴單于的信中寫上幾句:“漢與匈奴約爲兄弟,所以遺單于甚厚。背約離兄弟之親者,常在匈奴”。隨信再送去一批財物了事。
自劉敬提出和親以來,和親與賂遺成爲西漢對付匈奴政策的主要手段。自高祖六年(公元前二0一年)至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一四0年),《漢書》記載和親事有九處之多。從這一時期來看,由於力量對比所致,西漢王朝對匈奴的態度是好言相敬,財物籠絡,乞取和平。因此,和親只不過是給民族關係上披上了一層和平友好的外衣而已,根本談不上什麼和睦親善。匈奴帶來的邊患還是不時出現的,從高祖執行和親政策以來,見於記載的就有二十來處,正如史書所講:“漢與匈奴和親,率不過數歲,即復背約”。當然,在緩和民族矛盾方面,也不能說是沒有一點作用,畢竟帶來了幾年邊境上的比較安寧的時期。如景帝時,匈奴“時時小入盜也,無大寇”。但是,從劉敬首倡和親的目的來說是沒有達到,也不可能達到。
漢武帝當政爲第二時期。西漢王朝經過幾十年的休養生息,天下比較安定,戶口大增,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在政治上,漢武帝繼續實行景帝的削藩政策,戰勝了同姓王的叛亂,地方割據勢力已被削弱。同時,漢武帝又在桑弘羊等的協助下,實行了國家壟斷鑄錢、鹽鐵官營、平準、均輸、告緡等一系列措施,鞏固了中央集權,又增加了國家收入。在軍事上,力量也逐漸強大起來。文景時期,賈誼的積極防禦和晁錯的“徙民實邊”的建議被採納,實行耕戰結合。在此基礎上,漢武帝積極擴軍備戰,“天子爲伐胡,盛養馬,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軍事力量大振。漢武帝感到自己有力量了,在公元前一三三年,於馬邑用計引誘匈奴,佈下三十萬大軍準備伏擊,匈奴只好退走。“自是後,匈奴絕和親”。馬邑衝突事件標誌了西漢對匈奴政策的轉變。此後,漢王朝在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派衛青擊敗匈奴軍,收回河套地區,有力地保衛了長安。元狩二年(公元前一二一年,)霍去病又佔領了河西地區,打通了西漢通往西域的道路,遠狩四年(公元前一一九年),衛青與霍去病分兩路大敗匈奴。在此期間,匈奴曾多次主動提出和親一事,西漢由於國力大振,對此並無興趣,因而提出了這樣的條件:“即欲和親,以單于太子爲質於漢。”匈奴單于卻重彈老調:“故約,漢常遣翁主,給繒絮食物有品,以和親,而匈奴亦不復擾邊。今乃欲反古,令吾太子爲質,無幾矣”。雙方關係並未緩和。
西漢對匈奴的戰爭雖然取得了很大戰果,但徹底打敗匈奴也不是易如反掌之事。西漢大外交家張騫分析形勢,向武帝出謀劃策,他說:“誠以此時厚賂烏孫,招以東居故地,漢遣公主爲夫人,結昆弟,其勢宜聽,則是斷匈奴右臂也”。張騫對形勢的分析是很有見地。當時,烏孫的力量逐漸強大起來,成爲西域強國,也極力想擺脫匈奴的控制。所以,當漢武帝派人結爲聯姻時,烏孫王同意了。隨後,武帝先後將細君公主、解憂公主嫁給烏孫王。這次和親達到了“斷匈奴右臂”的預期目的。在西漢與烏孫聯合進擊下,匈奴軍屢屢戰敗,每況愈下。
漢武帝與匈奴斷絕和親,卻同烏孫採取和親,說明了西漢時期已把和親作爲一種外交政策,根據形勢的不同而運用。這個時期的和親政策,是以強大的武力作爲後盾的。張騫通使西域時,烏孫王在匈奴和西漢中間到底依靠誰,一直猶豫不決。烏孫王爲此派人到西漢進行實際瞭解,看到西漢的實力強大,才決定與西漢和親。如果不是以強大的武力作後盾,漢武帝的和親政策,也是不會取得什麼效果的,只能重蹈漢初和親政策的覆轍。
從漢宣帝開始是第三時期。在這個時期,西漢與匈奴的關係從戰爭政策又回到和親政策,但與漢初的和親政策是不同的。對匈奴政策的轉變,也是歷史條件所造成的。匈奴被西漢連連打敗,長期戰爭的動亂,也使匈奴內部貴族之間發生了分裂,因而國力大減。宣帝五鳳元年(公元前五七年),匈奴分裂,五單于爭主,後來又分裂爲南、北匈奴,互相對峙。在南、北匈奴的戰爭中,以呼韓邪單于爲首的南匈奴爲了擊敗匈奴,同時也爲了得到西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用品,於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五一年),接受了左伊秩誓王等人的建議,“入朝事漢,從漢求助”。呼韓邪單于親自入漢,表示臣服,使漢匈關係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
西漢這時同意與匈奴和親,也是有其原因的。儘管漢武帝在對匈的戰爭中取得了很大勝利,但“徵發煩數,百姓貧耗”,“海內虛耗,戶口減半”。夏侯勝對此曾做過分析,他說:“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衆,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裏,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復,亡德澤於民”。可見,國力損耗也是很大的。經過“昭宣中興”,國力纔有所恢復。呼韓邪單于三次入朝,以蕃屬相稱,極力表示友好。因此,宣帝派兵擊潰了北匈奴,使西漢的疆域伸展到了長城以外。呼韓邪單于藉助於西漢的力量統一了匈奴,在他一再要求下,漢元帝於竟寧元年(公元前三三年),將王嬙嫁給呼韓邪單于爲妻,重敘和親友好,直到王莽當政時期。
這個時期的和親,同樣也是以國力爲基礎的。當時,漢朝國勢強大,“萬夷懾服,莫不懼震”。漢元帝之所以同意和親,是以呼韓邪單于“願守北蕃,累世稱臣”爲條件的。同時,元帝也是貫徹“服則懷之以德”的大漢族主義的外效政策,以宣揚大漢之盛德。這次和親政策的效果十分顯著,“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使北方出現了幾十年的安定局面。
有的人認爲,是“西漢統治者主動採取的民族友措施”。事實並非如此。如上所述,西漢首先提出和親,並不等於主動,而是出於被迫,這是其一。其二,應該劃清“和親”與“民族友好”的界限。和親是統治階級處理民族關係的一種手段和策略,其目的根本不是爲了民族友好。當然,我們也並不排除和親在客觀上有時也會產生有利於民族友好的效果。但是,我們卻不可將某些客觀效果視爲主觀動機。
也有人認爲,和親“是一種屈辱妥協的消極防禦政策,是一種變相的納貢”。我認爲,對於一種社會現象做出概括性的結論,就必須毫無例外地掌握與所研究的問題有關的事實的全部總和,而不是抽取個別的事實。否則,得出來的結論也就難免失當。西漢後期,匈奴已經成爲西漢王朝的藩屬,呼韓邪單于多次主動要求和親,元帝爲了宣揚大漢的威德才應允。這時的和親已經不是“屈辱妥協的消極防禦政策”,也不是“變相的納貢”。因此,把西漢和親政策籠統地做出“屈辱妥協”的論斷,是以偏概全,是不正確的。
還有人認爲,把西漢的和親政策說成是“打入單于庭,隨時偵伺或破壞西漢統治集團中‘聯胡或依胡’的反動勢力”,“同時也爲了在政治上加強對單于的影響,進而左右其決策,而且也不妨伺機進行瓦解匈奴的陰謀活動”。不知此論是否有確鑿的材料爲依據,否則,也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西漢王朝幾個時期和親的具體目的並不完全一樣。而和親政策的效果和作用,主要是取決於西漢國力的強弱。因此,對西漢乃至歷代的和親政策都要作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既不能一概否定;更不要一味美化的拔高。總之,我國古代民族間的關係,決不象某些論者講的那麼甜美和諧。在剝削階級統治的社會裏,各民族間根本不存在什麼“和平共處”、“平等聯合”。恰恰相反,更多的卻是民族間的壓迫和剝削,民族之間的交往也是一個痛苦的過程,這是不容粉飾的歷史事實。如果古代民族關係是那麼美好,那麼,各族人民的鬥爭不就多此一舉了嗎?歷史是一門嚴肅的社會科學,歷史科學的結論,只能來源於歷史實際,決不能把歷史事實削足適履地服從於現成的結論,也不能用現成的公式任意剪裁歷史事實,更不能虛構。
歷史作用
漢宣帝即位不久,曾發兵二十餘萬並聯合烏孫的兵力大舉進攻匈奴,匈奴遭受重創,“民衆死傷而去者及畜產遠移死亡不可勝數”。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匈奴派專使入漢“請和親”。宣帝繼續奉行漢武帝末年“與民休息”政策,正欲結束與匈奴的戰爭,消弭邊患,以“罷關徼之儆,息兵民之勞”,遂同意其請,於是與匈奴“復修和親”。雙方遂弭兵敦好,斷絕了73年之久的和親關係此時又恢復了。此後不久,匈奴內部發生大亂,五單于爭立,互相殺戮,連年戰亂,後來只剩下郅支和呼韓邪兩單于對立,形成了匈奴的第一次分裂:郅支佔據單于王庭,是爲北匈奴;呼韓邪遷於漠南,是爲南匈奴。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呼韓邪單于率衆歸附漢朝。南匈奴附漢,標誌着在漢匈關係史上發生了重大的轉折性變化。
呼韓邪單于歸附漢朝後,於公元前36年在漢朝協助下,戰勝郅支單于,郅支敗亡,北匈奴瓦解。公元前33年,呼韓邪入漢,“自言願婿漢氏以自親”。漢元帝“以後宮良家子王嬙字昭君賜單于,單于驩(歡)喜”,遂號昭君爲“寧胡閼氏”。此後,漢匈之間經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各代,一直保持了和好關係。“數世不見煙火之警,人民熾盛,邊城晏閉,牛馬布野”,長城南北呈現出一派安寧景象。爲了紀念這次和親,漢元帝改元“竟寧”,這在我國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事例。我國考古工作者曾在包頭附近漢墓發現了印有“單于和親”、“千秋萬歲”、“長樂未央”字樣的瓦當殘片,據考證乃是西漢末年之物。還有傳世單于和親磚,上面也印有“單于和親千秋萬歲長樂未央”的字樣,完全同於瓦當殘片的文字,很可能是屬於同一年代的。西漢末期同匈奴只有“昭君出塞”這一次和親,所以極有可能這些磚與瓦當是爲紀念王昭君和親而專門製作的。可見漢朝、匈奴兩方面對這次和親均予以相當的重視。
和親是政治活動,它的規格是由雙方力量對比來決定的。南匈奴歸順於漢時,雙方的優勢和劣勢已然易位,漢朝儘管應允了呼韓邪的和親之請,只是爲了鞏固自己的優勢,進一步使匈奴臣服。正因爲雙方強弱異勢,同以往的和親者相比,這次同匈奴之間的聯姻活動,和親女子的身份最低,僅僅是是“待詔掖庭”的宮女。正因如此,《漢書》記王昭君事,文字甚爲疏略,反映了其作者班固對王昭君的輕視。對於呼韓邪單于的請婚,漢元帝的反映並不積極。既捨不得也認爲沒有必要再將宗室女嫁出塞外,只肯“賜予”宮女。這種規格是低得無可再低了。近代學者王桐齡將漢代和親女子分爲四等七級,王昭君被劃入“不列等”的第七級。他說:“不列等之王昭君,乃下賜稱臣、納貢、入朝之呼韓邪單于者,乃完全爲贈品也”。“賜”宮女當然比“降”公主差得遠,所以嚴格說來,“昭君和蕃”算不得漢家皇室與匈奴單于之間的和親或聯姻。漢高祖同匈奴和親,記錄了漢的失敗和匈奴的勝利;漢元帝同匈奴和親,記錄了漢的勝利和匈奴的失敗。雖然都名爲“和親”,但前者是漢“奉”匈奴,而後者是漢“賜”匈奴——性質迥然有異。
翦伯贊先生指出:“和親也是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出現的,有些和親是被迫的但有些也不是被迫的,昭君出塞就沒有任何被迫的情況存在”。所以如此,完全與當時漢匈雙方力量對比有關。西漢末期時的情況與漢初時已大不相同。從漢武帝開始所採取的一系列軍事、經濟和外交措施,改變了漢朝周圍的政治地圖,形勢對漢朝空前地有利。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西域都護府建立以後,西域三十六國正式內屬漢朝,成爲西漢政權所管轄的地區。一度是“百蠻大國”的匈奴,經過漢朝軍隊犁庭掃穴式的軍事打擊後,勢力一蹶不振,再加上天災頻仍,大批人畜死亡,社會經濟面臨崩潰,遂“大虛弱,諸國羈縻者皆瓦解”;“丁零乘弱攻其北,烏桓入其東,烏孫擊其西”;左地西嗕部落數千人驅畜南下降漢;而且“西域城郭共擊匈奴”。匈奴遂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與此同時,匈奴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也趨於尖銳化,出現五單于爭立的混亂局面。呼韓邪單于爲郅支單于所敗,被迫退出漠北王庭,他在形勢窘迫的情況下認清“事漢則安存,不事則危亡的大勢,於是決定歸附漢朝,稽首稱臣。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呼韓邪首次入漢,朝見漢宣帝於甘泉宮。宣帝對呼韓邪寵以殊禮,使其位居諸侯王之上,頒賜給他“匈奴單于玉璽”。在單于之下,二十四長及千戶、百戶、什長、裨小王、相封、都尉、當戶、且渠,皆有漢朝政府頒發的印章,印章皆冠以“漢”字。從此時起,匈奴和漢朝的關係遂發生了根本性變化,西漢王朝成爲凌駕於匈奴君臣之上的中央政權。從呼韓邪開始,匈奴“三世稱藩,賓於漢廷”,數十年中一直保持着匈奴對漢朝的臣屬關係。“昭君出塞”既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的,就顯然與漢初對匈奴的和親及漢中葉對烏孫的和親性質大不相同。此時漢朝對匈奴的聯姻帶有強烈的“權納懷柔”性質,體現的已不再是政權與政權、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所以出嫁漢女的身份不再是“公主”而是“宮女”。嚴格說來,這不是“和親”而是“賜婚”。
然而如前文所述,儘管昭君等和親女子身份低微,但這次和親規格卻相當高,甚至以盛大、隆重形容之也不爲過。究其原因,實與昭君的個人魅力與呼韓邪單于機智、權變有關。昭君的個人魅力不僅在於她的天生麗質,更在於她罕見的勇氣。有學者讚揚她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慷慨應召……去肩負鞏固和加強漢匈兩族友好關係的重大使命”。儘管話中有些溢美之辭,但在漢元帝應允呼韓邪請婚之際,昭君“請掖庭令求行”不能說不是驚世駭俗之舉。呼韓邪以昭君爲閼氏,而且號爲“寧胡閼氏”,也充分體現了他靈活的政治頭腦和因時乘勢的才能。呼韓邪將一個普通宮女擡舉到如此崇高的地位,不能排除他爲昭君絕色而傾倒的因素,但更是從政治需要出發的:一方面表現出對漢朝的尊崇與感激,另一方面又巧妙地在名義上將“賜婚”改爲“和親”,得體地維持了本民族的自尊。這樣一來,漢朝也不好過分怠慢了。於是,順水推舟地升高了和親的規格,昭君之兄子王歙也被封爲和親侯,護送昭君出塞。沒有這個規格的變化,這次和親活動勢必減色,也就不會成爲千古流傳的佳話了。
一種較普遍的意見認爲:王昭君對於民族和好固然有所貢獻,但就其個人遭遇來說,終歸是個悲劇。昭君雖然是自願請行,但那是“入宮數歲,不得見御,積悲怨”而抗爭的一種方式,決不爲了尋求愛情。呼韓邪單于姬妾衆多,而且年歲等於昭君三倍左右,已是風燭殘年之人,不可能是昭君所鍾情的對象。其實事實未必如此,關鍵是看問題的角度。倘若王昭君不是自願請行,就只能作爲漢朝君主一個備用而未用的玩物,困守在漢宮小小的天地裏,青鎖紅牆,埋沒一生。即使有朝一日爲皇帝所“幸”,在佳麗數萬的漢宮中,昭君也恐怕難免如馮媛、傅昭儀那樣“色衰愛弛”的結果。何況在她辭行之後不久,元帝即一病而亡,按照漢制,昭君作爲“待詔掖庭”的宮女,將守着靈柩,老死墓園。與此相反,王昭君嫁給呼韓邪單于,遠赴塞外絕域,其命運可說是發生重大的轉折。因她的美貌才情和其來自漢朝的強大背景,在匈奴王庭中享有“母儀行國”的崇高地位——被呼韓邪單于封爲“寧胡閼氏”即是明證。從史書的零星記載來看,昭君在匈奴的家庭婚姻很是圓滿。她爲呼韓邪單于生下一子名伊屠智牙師,被封爲右日逐王。呼韓邪單于死後,其嫡子雕陶莫皋即單于位。按照匈奴“父死妻其母”的風俗與法律,作爲“庶母”的昭君遂與新單于成婚,又生下兩個女兒。相形之下,她倘若留在長安,便只能囚守墓園,鬱鬱而終;塞外卻有着浩淼的蒼穹和廣闊的草原,展現出一片嶄新的自由天地,使她擁有了豐富、充實的生活內容。所以說,昭君主動請求出塞和親,在主觀上,她是爲了掙脫樊籠,尋求自己新的生活;在客觀上,則進一步地密切了雙方關係,開啓了胡漢和好的新篇章。昭君出塞,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播下了漢匈和平友好的種子。他的兩個女兒須卜居次和當於居次,都爲維護漢匈友好發揮很大作用。漢匈雙方都曾利用王昭君的關係來緩和民族間的矛盾。王莽曾邀請昭君長女須卜居次訪問長安,“入侍太后”;漢朝廷封王昭君之侄王歙爲和親侯、王颯爲騎都尉展德侯,常派他們出使匈奴,同單于進行聯繫,斡旋雙方關係。昭君的大女婿須卜當是在匈奴中掌實權的大臣,他們夫婦二人極力促使漢匈和好,因此在建國五年(公元13年)擁立同他們關係親密的原右犁污王鹹爲單于,勸導他與漢和親,進一步密切漢匈關係。總之,“昭君出塞”無疑如同一條無形的紐帶,更密切了西漢王朝與匈奴之間的關係。作家王族說:“王昭君嫁給呼韓邪,讓匈奴和中原像握緊了的兩隻手,從此再未分開,被排擠出局的郅支像另一隻孤獨的手,再也抓不住命運的稻草,在歲月的長河中幾經沉浮,便沒有了蹤跡”。他是用文學的語言道出了歷史的真實。
千百年來的中原騷人墨客,幾乎都一口咬定王昭君在塞外是受苦受難,所以爲之傷感、同情,發而爲詩,大多名爲“昭君怨”。但正如董老詩中所諷:“詞客各抒胸臆懣,舞文弄墨總徒勞”,這些人宣泄的是一種大民族主義思想感情,與歷史事實卻不相符。獨有清代滿族詩人彥德以下這首詠昭君詩,不同凡響:“閨閣堪垂世,明妃冠漢宮。一身歸朔漠,數代靖兵戎。若以功名論,幾於衛霍同。人皆悲遠嫁,我獨羨遭逢。縱使承恩寵,焉能保始終。至今青冢在,絕勝賦秋風”。這可說是眼光公允、切中肯綮的評價。歷史爲王昭君這位獻身民族友好的“遠嫁的姑娘”(翦伯讚語)做了最好的鑑定,大青山下、大黑河畔的千年古蹟昭君墓就是永恆的物證。被稱爲“青冢”的昭君墓體現了人們對王昭君的欽仰和懷念,正如翦伯贊先生所說:“在內蒙人民的心中,王昭君已經不是一個人物,而是一個象徵,一個民族友好的象徵;昭君墓也不是一個墳墓,而是一座民族友好的歷史紀念塔。”
《漢書》作者班固說:“自漢興以至於今,曠世歷年,多於春秋,其與匈奴,有修文而和親之矣,有用武而克伐之矣,有卑下而承事之矣,有威服而臣畜之矣,詘伸異變,強弱相反,是故其詳可得而言也”。班固這番議論,概括道出西漢前、中、後三個歷史時期對匈奴的三種政策,都是“權時施宜”的有效措施,通過對匈奴採取靈活權變、審時度勢的對策,經過長期的搏弈對局,終於出現了西漢末年的景況:“單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稱藩,賓於漢庭。是時邊城宴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西漢和親之策的性質,也具有前、中、後三個時期的變化。總的來說,前期對匈奴的和親是消極、無奈的,是在當時歷史條件下迫不得已的一種妥協。中期對匈奴以戰爭代替和親,是在優勢下用軍事打擊爲以後有效的羈縻創造條件;同時對烏孫的和親則是結好與國,組成對付匈奴的政治、軍事同盟。後期對匈奴的和親是其羈縻政策的組成部分,爲的是進一步籠絡奉藩稱臣的匈奴單于,達到鞏固邊圉的目的。作爲和親使者的漢女,只能因時乘勢,在特定歷史環境下發揮出不同的作用。一般來說,和親女子只要接受命運的安排,就可以算是完成了歷史使命。她們身不由己,似乎很難在歷史進程中發揮主動的作用。和親烏孫的劉解憂與和親匈奴的王昭君卻與衆不同,她們的可貴之處,正在於能在被動的境遇中起到某種主動的作用,盡力爲民族和好作出自己的貢獻,體現的是犧牲自我、顧全大局的獻身精神。在西漢時期和親少數民族的漢女當中,人們尤其欽仰和懷念解憂與昭君,概由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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