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爲“避嫌”忍痛割愛判了蘇軾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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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歐陽修的學問十分了得,名氣很大,他有一句名詩曰:“書有未曾經我讀。”意思是說中國的書我都讀遍了。

歐陽修爲“避嫌”忍痛割愛判了蘇軾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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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做學問,一向是“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學以致用。他在任主考官時,便根據《大禹謨》中“罪疑惟輕,功疑惟重”這兩句話,爲考生擬了個策論題目《刑賞忠厚之至論》。在唐宋時代,考試是考策論文,不是八股文,也不是現代的博士論文,是考你做學問的情況,即一個人一旦出來做官謀事,真要做出一番事業的道理,這個叫“策論”。“策”就是一個計劃,你對國家政治看到某一點,寫一個計劃,就叫“策論”。

歐陽修爲“避嫌”忍痛割愛判了蘇軾第二名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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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欣喜不已的是,歐陽修在衆多考卷中發現了一篇與衆不同的文章,其要點說:“皋陶爲士,將殺人。”皋陶是當時的司法部長。說有一個人犯了罪,皋陶說:“殺之,三。”司法部長堅持非殺不可,並且連說三次。可在堯那時代,我們上古的那個好領導,國家的賢君明主,堯卻說:“宥之,三。”皇帝也是講了三次,說算了吧,不要殺頭了,給他個無期徒刑也行。那時候的考卷都是密封的,誰也不能打開,打開是要殺頭的。歐陽修越看就越覺得這篇文章寫得好,思想也好,便猜想這個考生大概就是自己的那個學生,唯有自己的那個出色的學生,才能寫出這樣好的文章。歐陽修本要給他第一名狀元,但爲了避嫌,“忍痛割愛”,才把他改成了第二名。

歐陽修爲“避嫌”忍痛割愛判了蘇軾第二名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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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第後,都要拜座主,就是“拜恩師”了。歐陽修一看,奇怪了,及第的第二名並不是自己的那個得意門生,而是個四川人,叫蘇軾(蘇東坡)。談話之後,蘇東坡就要走了,歐陽修扯住他說,你慢點,我問你,你寫的文章,“當堯之時,皋陶爲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出自哪部書?因爲歐陽修讀了那麼多的書,可從沒有在哪本書上看到過這樣的文字。蘇東坡笑了,說:老師,實在對不起,那是學生“想當然”信手寫來的,不在“本”。歐陽修一下愣在了那裏,他不覺眼前一亮,感到既驚喜又佩服,心說這個年輕人太優秀了,他的想象竟與《大禹謨》“罪疑惟輕,功疑惟重”之道不謀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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