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武則天究竟是怎樣整肅吏治及整治貪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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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銅匭(舉報箱)

鼓勵告密,對舉報犯有罪行過失官員的人,一經查實,一律授官;即便舉報無實,舉報者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於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在這樣一種嚴酷的政治環境下,除了極少數肆無忌憚的酷吏和內寵外,官員們只好收斂起貪贓枉法之心。

2、分設肅政左右臺,加強對官員的監察

唐初沿襲隋制,朝廷最高的監察部門是御史臺,負責檢查自宰相以下各級官員遵法守紀的情況,舉報彈劾處理各類違法亂紀的官員,武則天將御史臺改爲肅政臺,不僅增置監察官員,而且加強其監察職能。

武則天剛一登上帝位,就將原御史臺改爲左肅政臺,專司糾察中央百官和軍旅,另外增設右肅政臺,專門負責京畿地區和地方各州縣官員的按察,並將監察官員由此前的十八人增至四十人,旋即又打破“左以察朝廷,右以澄郡縣”的格局,使左、右兩臺迭相糾正,左臺官員亦兼察州縣。

唐朝武則天究竟是怎樣整肅吏治及整治貪官的

與此同時,爲使監察的運作有法可依,武則天命令尚書省刑部侍郎韋方質起草了專供考查地方官員用的《風俗廉察四十八條》,由於武則天時代的監察官員有相當一部分是酷吏,且被賦予了生殺予奪的大權,地方官員畏之如虎,所以膽敢以身試法、搞各種腐敗行爲者少而又少。

特別是到了武則天后期,風聞朝廷使者到來而自殺的地方官員,史不絕書,可見這種監察制度的威懾力強大到了何種程度!

3、重視高級政務官員的任用

武則天很重視高級政務官特別是宰相的選拔和任用,宰相乃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最高政務官,日理萬端,因此是否得人,對於封建統治關係至大。

    武則天雖也用過本家侄子武承嗣和武三思等親信當宰相,但主要是利用他們與自己的特殊關係來監視其他朝臣,而行政實權一般都掌握在其他宰相手中。

唐朝武則天究竟是怎樣整肅吏治及整治貪官的 第2張

武則天時期的宰相如狄仁傑、魏元忠等,就長期在朝中握有實權,而在歷代宰相中,狄仁傑、魏元忠等均堪稱名相,正因如此。

    不僅宮中的奢靡之風無法通過高級官員的中介而傳到整個官員隊伍中,而且可以通過他們的帶動作用,使整個官僚隊伍形成克己奉公、勤於政事的良好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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