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小吏宋江,如何拿出那麼多銀“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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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只好結識江湖上好漢,但有人來投奔他的,若高若低,無有不納,便留在莊上館穀,終日追陪,並無厭倦;若要起身,盡力資助,端的是揮霍,視金似土。人問他求錢物,亦不推託,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難解紛,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藥餌,濟人貧苦,濟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東、河北聞名,都稱他做及時雨;卻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時雨一般,能救萬物。

——《水滸傳*第十八回》

一介小吏宋江,如何拿出那麼多銀“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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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水滸傳》的朋友都知道上面的一段話是描寫宋江的。宋江在上梁山前,是宋朝鄆城縣的一名小吏,稱爲“押司”。官位不高的他卻被資助過、接濟過、賄賂過的不下十餘人次。諸如,宋江施捨一口棺材和十兩銀子給閻婆惜死去的父親;在江州城,宋江便送初次相逢李逵十兩銀子;揭陽鎮,宋江見落難薛永便接濟五兩白銀,還說道“量這些東西,值得幾多。”二人離別之時,宋江又送二十兩銀子等等。再加上,宋江是政府公務員,更是大把大把的花錢喝酒、送禮。所以,知道他的人沒有不喜歡他的。

但《水滸傳》中一直描寫宋江是如何如何地“揮金如土”,卻沒有交代他的銀子是如何得來的?

有人說,宋江是政府公務員,花得便是工資。是這樣嗎?

根據《宋史》記載,押司不是官,而是吏。官是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吏是地方政府招募的私人幕僚。宋朝的吏主要從事徵收賦稅或者處理獄訟。押司的主要任務是輔助政府官員的日常政務,負責案卷整理工作。一般情況下,一個縣裏就有八個押司。至於工資,也就是俸祿,一直到宋神宗時纔有少量俸祿。當時一個正七品縣官一個月的俸祿才三十兩,那麼作爲縣官私人幕僚的宋江不會超過十兩。畢竟,縣官的私人幕僚不止宋江一個人。除了這點工資,宋江是沒有其他額外的工資補助。所以說,僅憑工資,是無法維持宋江的花銷。

一介小吏宋江,如何拿出那麼多銀“揮霍”?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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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記載,宋江家有片莊園,屬於地主階層。因此,他可以藉助家裏的接濟。這個觀點看似有理,但從書中記載宋太公莊上佃農的數量來看,他們充其量是個小地主,不可能是個腰纏萬貫,氣大才粗的主。更何況,宋江的母親早逝,父親年老,還有一個弟弟宋清。所以,宋江不可能從家裏拿錢出來揮霍。

以上兩種正規的途徑都不能解釋宋江手中銀子的來源。筆者倒是認爲,宋江的主要收入是灰色收入。

在《歷代官職沿革》中記載,宋朝的吏主要經手徵收賦稅或者處理獄訟,“他們上下經手,經常敲詐勒索”。身爲小吏的宋江“吏道純熟”,在“上下其手”中撈取“好處費”的話,是非常的容易。

一介小吏宋江,如何拿出那麼多銀“揮霍”?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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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宋江是縣官跟前的紅人,私人關係非常好,有時接待不是重要的客人時,宋江就會被委派出去代理。既是縣官身邊的紅人,又會辦事的宋江,地方豪強巴結他還來不及,誰又會揭露他的收入不合法。要知道西漢時期,一個叫郭解的地方豪強,爲人仗義。當漢武帝把他遷到茂陵時,地方大族紛紛送他錢,一路下來郭解就收到幾百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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