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罪己詔在歷史上有何影響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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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罪己詔在歷史上有何影響和意義?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罪己詔在中國歷史上,其實是一個十分常見的現象,這樣的現象其實是從漢武帝開始的,從此以後,幾乎每個王朝都有皇帝會給自己立罪己詔,主要是緩和當時嚴峻的社會矛盾。

罪己詔有各種各樣的形式,有的是皇帝的一些決策失誤而導致的社會現象突變,或者是一些奇怪的天象,而導致皇帝因爲天人感應的學說而反省自己。那麼明代的罪己詔究竟說明了什麼?與當時明朝的國運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一、罪己詔本身的出現,就意味着當時的社會矛盾一定是十分尖銳的

1、罪己詔不可能是在太平盛世中出現的

其實罪己詔,如果細究起來的話正式的第一份罪己詔,有關文獻記載,是在漢武帝年間的輪胎罪己詔。漢武帝當時頒佈輪輪臺罪己詔的原因是因爲當時大動干戈,頻繁地舉行戰爭,激化了當時本就存在的社會矛盾,並且消耗了過多的資源在與匈奴的戰場之上。所以當時的百姓大多都是流離失所,生計比較困難。

明朝的罪己詔在歷史上有何影響和意義?

那麼這個時候漢武帝爲了緩和當時的社會矛盾,就頒佈了輪輪臺罪己詔來闡述自己的罪過,當然漢武帝頒佈這樣的一個罪己詔,一個是可能漢武帝在晚年時期深刻的反省自己,畢竟經歷了衛太子的事件。

第二個原因就是當時的社會矛盾的確是激化到了一定的地步,那麼當時的皇帝是需要一個罪己詔來平復當時百姓的心的。當時漢武帝頒發了罪己詔之後,沒有多久自己就去世了,接下來就是漢朝繼承了漢武帝的皇帝之位。

漢昭帝重用當時的輔政大臣霍光,總體上實行一定的休養生息的政策。所以在整個昭宣的時間段之內,其實生產力都是發展得比較好的,在某種程度上是避免了漢代滅亡的一個結局。所以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如果當時的皇帝頒佈一定的罪己詔,其實是有利於平復百姓的一些矛盾心理的。

畢竟如果自己真的犯了錯,那麼肯定是比自己找自己的錯誤要容易得多,如果等到別人找自己的錯誤的話,那麼可能最後的後果就自己不能夠預料了。所以這也是爲什麼在一些改革的過程當中,統治者往往會自己先進行改革。

如果將改革的主動權交給別人的手中,可能自己的政權就保不了了。這也是爲什麼從漢武帝以後,幾乎每個王朝都會有皇帝頒佈罪己詔的原因。

其實最典型的罪己詔的頒佈是在明朝,明朝的罪己詔,各種各樣的原因都有比較充足。明朝的罪己詔大多都有如下種類,一種是自己在整個政策的實施當中,的確是犯一些嚴重性的錯誤。

比如說明英宗曾經就頒佈過罪己詔,主要是因爲他的一些關於土木堡戰爭的決策失誤。導致了明朝損失了很大的軍力給瓦剌,所以當時明英宗自己頒佈了罪己詔,這個是屬於統治者決策失誤的。

另外一種罪己詔的模式,就是當時天降災害,或者說某個地方發生了洪澇災害。那麼當時的一些儒生,主要是信奉的天人感應的思想,所以當時的皇帝也受這天人感應的思想的制約。認爲是自己在整個執政的過程中得不到位,所以上天才降災害下來了,一定的災害以示警戒。

其實還有一種最照比較奇怪,當時可能並沒有發生明顯的洪澇災害,或者是一些天降意向,但是有一些皇帝就喜歡給自己立罪己詔。可能就是爲了表現自己對於百姓的愛護,自己是一個明君,是一個上天指定的君主。

因爲崇禎皇帝就是這麼一個皇帝,在整個崇禎十四年到崇禎十七年,短短的三年時間內,就已經頒佈了五次罪己詔。其實在整個崇禎的統治期間,尤其是十四年到十七年期間,並沒有發生特別嚴重的洪澇災害,或者是天降異象等一系列事情。可能當時最嚴重的事情就是清軍的事件。

明朝的罪己詔在歷史上有何影響和意義? 第2張

2、罪己詔一般都不太可能會頒佈在社會比較穩定發展的年間

罪己詔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皇帝因爲一些突發的社會現象,一些突發的天降異象等一系列的原因,會頒佈詔書,反省自己的過錯,並且這樣的詔書是要公之於衆的。一般情況下,也是會穩定發展,其實皇帝不會給自己無緣無故地整罪己詔。

社會的發展或者是處於太平盛世,皇帝會認爲自己的統治是非常牛逼的,是深得百姓的愛戴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基於自信,也不會去頒佈罪己詔,來使自己千古一帝或者是盛名君主的名譽給玷污,因爲罪己詔這個東西容易影響一個皇帝在史書當中的評價。

所以可以看見其實在歷史上有名的一些君主當中,一般都是不會給自己立罪己詔的。漢武帝是一個例外,因爲他存在於整個社會急速發展的一個轉折點。所以需要立罪己詔來緩和當時的社會矛盾。

其實在一開始最初的發展當中,沒有多少皇帝給自己立罪己詔,但是這樣的現象到了中古以後,莫名其妙地多了起來,主要是在明代,而且各種各樣的理由都是可以窺見的。其實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當時中古以後的一些王朝發展並不順利,不然的話,用罪己詔來昭告自己的過錯,這一點實在和一些太平盛世的社會現象說不過去。

根據有關的文獻記載統計,明朝的統治年間是二百七十六年,一共有十六個皇帝,那麼在十六個皇帝中就有十一個給自己下過罪己詔,並且數量達到了二十七份。所以平均攤開明朝的統治年份的話,差不多每十年明朝的統治者就要下一個罪己詔給自己。

根據罪己詔,不太可能發生在社會穩定的年間,所以由此推斷,在明太祖時期,並且和明思宗時期,也就歷史上著名的崇禎皇帝,他們兩個在歷史上頒佈的罪己詔的是蠻多的,是五次和六次。

後來根據史書的一些驗證的確是明太祖和明思宗頒佈的次數是比較多的。那麼除了這兩個皇帝以外,頒佈罪己詔最多的就是明代宗,因爲明代宗當時是處在和瓦拉危機的關頭,所以他能夠頒佈五次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二、越到明朝統治的後期,一些罪己詔的內容反而會越深刻

1、其實越到明朝的統治後期,一些罪己詔所描繪的一些錯誤反而是比較抽象並且深刻的

明朝的第一份罪己詔是開國皇帝朱元璋設立的,是在洪武七年,當時主要是爲了平定戰爭修復以及平穩一些軍事士兵的心,而設立的罪己詔。主要是因爲由於連年的戰爭,尤其是邊境的戰爭不斷,當時明朝的死傷軍事士兵很多。

那麼這些士兵當中其實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與親人離開,並且家境也貧寒,難以維持正常的生活。

所以朱元璋基於此而設立了罪己詔。其實不知道該說這個皇帝是真的疼愛百姓,愛惜士兵,還是說心機很深,想要在自己開國不穩定的時候,來博得一個愛護百姓君主的好名聲。

但是總的來說,皇帝頒佈罪己詔就是一個很重大的決定,因爲罪己詔的記錄肯定是要基於史書的,所以這個皇帝在史書當中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正因天下大亂,死者不可勝數,生者備歷艱辛,已有千年矣。朕起自布衣,削羣雄,定禍亂,改元洪武,今已七年。才疏德薄,日夕慮上帝有責,思之再三,惟因兵戈罹殃者,朕失撫餋存問。

蓋軍士爲朕開拓疆宇,奮不顧身,歿於戰陣,屍不至家,魂無所依,父母年高,妻寡子幼,一旦捐棄,至今不能存活,此朕之過也........君臨天下者,所以爲民也,或君思治而民乖,或民樂善而君昏,臣或賢而君不德,君或懦而臣剛,此古今所難也。所司奉行者,勿倚仁爲弊,以幹刑憲。”。

其實從這個罪己詔的內容大致可以看出,朱元璋對於真正一些錯誤的認識,其實認識不到位,僅僅就是就着一些皮毛來訴說自己的罪過,其實當時的現象並沒有罪己詔的那麼慘烈而已。

2、不穩定時期的罪己詔內容一般都是比較血腥或者是比較深刻的

其實罪己詔的頒佈內容深刻與否,與當時實際面臨的社會情況其實還有很大的關係。如果當時的社會情況沒有那麼危急的話,可能罪己詔所反映的一些東西就沒有那麼深刻。

但是如果當時的社會的確是面臨的一些比較危機的環境的話,可能罪己詔所反映的一種比較血腥或者是比較深刻的內容就比較多。

三、總結

罪己詔的頒佈,在以往的歷史上有的可以有效地糾正皇帝的一些過失,但是有的皇帝也就僅僅頒佈了罪己詔來爲自己開脫,並沒有一些實際的作爲。所以罪己詔本身不能夠徹底地根除一些原有的社會矛盾。最重要的還是要再看穩定時期的一些改革措施和皇帝本身對於整個時局的一個總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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