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失業者竟然還有政府包吃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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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失業,不必擔心餓肚子。朝廷的糧食儲備,除了給官員發薪水、養兵以備戰時之外,最主要的用途就是賑濟。此類記載隨處可見。

宋代的失業者竟然還有政府包吃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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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續資治通鑑長編》說,熙寧七年(1074年),河北東路失業流民甚多。三月,神宗趙頊批示:“比來流民往京西者,經過京師,恐無資糧,或致餓殍,可相度賑濟。”朝廷遂“賜五萬石下河北東路提點刑獄司,賑濟流民”。口糧也有具體救濟標準:“給流民米,人日二升,幼者半之。”

皇佑初,范仲淹在杭州任郡守期間,由於浙東大旱,顆粒無收,百姓因此逃荒流徙失業者比比皆是。爲了救濟失業者的生活,安穩地方。

范仲淹採取了高價購糧平糶的辦法,“每鬥一百八十錢”(《鹹淳臨安志》),比市價高了五成。此舉一出,效果立顯,各地糧商見有利可圖,紛紛“日夕爭進”。

逃荒的百姓遂得以迴流安居樂業。大飢之年,杭州竟看不出一點飢荒跡象。吃飯問題解決了,接下來就該解決住處和工作等事關流動性問題了。

在宋朝失業,不必擔心天做被子地做牀,總會給你房子住,也就是給安置住所,方便臨時就業。失業者本來就居無定所,四處漂泊打短工,每到一地,往往露宿野外,處境艱難。

宋代的失業者竟然還有政府包吃包住?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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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此宋朝政府設法對他們進行安置。如富弼知青州時,就大規模修建過安置房(“勸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廩,得公私廬舍十餘萬區”),使得數十萬失業者有了溫暖的“家”。

紹聖元年,有詔曰:“近者大河東堤防未及增繕,以故瀕河被害者衆。南來者多留京師,流離暴露,隆冬日迫,陷於死亡坐視不恤,其謂朝廷何?

既詔有司悉意賑贍,其令開封府即京城門外行視寺院官舍以居之,至春,諭使復業。”翻譯成白話就是,冬天快到了,許多南方來的尚未就業的人還沒地方住。

如果看着他們被餓死凍死,那還要朝廷幹嗎?還要父母官幹嗎?着即令有司趕緊救濟,讓開封府出面把周圍的驛站、寺廟和官員宿舍都騰出來安置他們,等來年春天,再想辦法安排他們就業。

在宋朝失業,也不必擔心因政府包吃住而讓你揹負好吃懶做的惡名,政府會給你安排個臨時工做做,不至於讓你閒得慌。宋神宗年間,中書省就曾上奏。

遂詔京西路監司官分定州軍速檢計,隨處當興大小工役,募流民給錢糧興修。等於是說,有工程要上馬的,讓失業百姓去做,沒有工程也要立項出新的工程,讓失業百姓去做,臨時工也不能白使喚,還得發給錢糧。

元豐元年(1078年)八月,神宗又要求青、齊、淄州,對當地失業者興役安置,詔:“青、齊、淄三州被水流民,所至州縣,募少壯興役。

宋代的失業者竟然還有政府包吃包住?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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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老幼疾病無依者,自十一月朔,依乞人例給口食,候歸本土,及能自營,或漸至春暖停給。”不但失業者做了臨時工,連那些失去勞動能力的也要照顧到,夠細緻入微的。

古代的失業者,其實大多是失去土地的農民,一旦有了土地,他們也就有了根。所以,爲使他們能夠重操舊業,維持基本的生活保障,宋朝政府鼓勵他們耕種田地。

太祖、太宗時,就曾多次以減免租賦的優惠條件召集和鼓勵失業農民墾荒種地,並把能召集流亡、勸民墾田作爲獎勵地方官的政績依據。

另外,宋朝失業者還有一個比較另類的很容易的再就業機會,那就是參軍。由於宋朝實行的是募兵制,不論禁兵、廂兵,還是南宋的屯駐軍等,一般都採用常年招募的辦法募集兵員,隨到隨要,多多益善。像史進那樣轉了五個省還是個失業者,居然沒想到參軍。此類人在宋朝恐怕比大熊貓還少,太不珍惜朝廷的社會保障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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