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禁止“點翠”:點翠不是時尚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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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點翠,指的是中國的一種漢族傳統金銀首飾的工藝。看過《甄嬛傳》的粉絲應該會發現,華妃娘娘與甄嬛頭上的那些,就是點翠首飾。點翠工藝在漢代已有,但是到了康乾盛世,這項工藝才達到了頂峯。

在古漢語中,翡翠並非指玉石,這兩個字均從羽旁,原義肯定跟鳥有關,《說文解字》稱:“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原來,翡翠就是漂亮的羽毛。

先提個問題:成書於西漢的《淮南子》記載:“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請問這四種寶物中,哪一種跟動物無關?

宋朝禁止“點翠”:點翠不是時尚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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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答“翡翠”,那麼恭喜你,你答錯了。在古漢語中,翡翠並非指玉石,這兩個字均從羽旁,原義肯定跟鳥有關,《說文解字》稱:“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原來,翡翠就是漂亮的羽毛。大自然中,有些鳥類的羽毛,絢麗多彩、光華奪目。而古人捕捉這種美麗的小鳥又極不容易,因而一根翡翠羽毛,價同黃金。這些羽毛經能工巧匠之手,又可以製成華麗而貴重的飾品——這就是“點翠”,一門已退出江湖很多年的古老工藝(1933年,中國最後一家點翠工場關閉)。

今天的網友,如果不是看到京劇程派大青衣劉桂娟曬點翠頭飾的微博:“這一頭點翠頭面,十幾年前買的,花了12萬銀兩,今天即使是40多萬人民幣也買不到了,80只翠鳥翅膀下的一點點羽毛,經過點翠師傅的加工,變成有流動光澤的頭面,永不褪色。每次演出,後臺總會有化妝師或同行愛好者,專注的看它,讚不絕口。”恐怕很少人會知道原來還有“點翠”這玩意兒。

當然,一部分《甄嬛傳》的粉絲可能例外,心細的觀衆應該注意到了,在電視劇《甄嬛傳》中,華妃娘娘與甄嬛都是一頭閃耀的點翠首飾。清代是點翠工藝的興盛期,鈿子、簪釵、頭花、耳環都時興採用點翠工藝,從宮廷到演藝界都風行點翠首飾。不過,甄嬛應該慶幸自己生活在清朝,如果在宋代,嬪妃宮女使用點翠首飾就要受到責罰了,因爲宋朝是禁用點翠的。

那麼宋政府爲什麼要禁用點翠呢?我們先來看一個小故事:宋初,永慶公主一日“衣貼繡鋪翠襦入宮”,鋪翠即點翠。宋太祖看到了,對她說:“汝當以此與我,自今勿復爲此飾。”你將這件點翠飾品交給我,以後不要再用點翠了。公主笑着說:“此所用翠羽幾何!”不就一件飾品嗎?能用多少翠羽?太祖說:“不然,主家服此,宮闈戚里必相效。京城翠羽價高,小民逐利,輾轉販易,傷生浸廣。汝生長富貴,當念惜福,豈可造此惡業之端!”

宋太祖爲什麼會認爲公主用了點翠就是“造惡業”呢?這是不是上綱上線?不是。因爲點翠必須使用翠鳥的羽毛,據說一隻翠鳥身上可供採用的羽毛只有二十八根,而且要活鳥取毛,纔可保證翠羽的鮮豔顏色。一枚光彩照人的點翠飾品,背後其實沾滿無數只翠鳥的血跡。而以公主的身份,佩戴點翠飾品,很容易造成示範效應,引發時尚潮流,結果必然是“傷生浸廣”,不知有多少翠鳥因此遭殃。今天人們希望女明星帶頭拒穿皮草,理由也差不多。

宋朝禁止“點翠”:點翠不是時尚是犯罪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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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宋太祖於開寶五年(972年)六月,下詔“禁鋪翠”。大觀元年(1107年),宋徽宗重申“禁鋪翠”的禁令:“今後中外並罷翡翠裝飾。”宋徽宗說:“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獸,皆在所治。今取其羽毛,用於不急,傷生害性,非先王惠養萬物之意。可令有司立法聞奏。”在宋人看來,殺翠鳥取其羽毛,跟宰羊取肉的性質並不一樣,人們吃肉是爲了維持生命,而點翠是奢侈消費,是“不急”之事,爲“不急”之事而“傷生害性”,顯然有悖於傳統的“仁政”理念。

宋政府出於“惠養萬物之意”,立法禁用“翡翠裝飾”,正如今天有的國家(如斯洛文尼亞)基於動物保護的人道主義立場,立法禁止皮草養殖、毛皮狩獵。動物保護者應該能理解“禁鋪翠”的立法。

不過宋政府之所以“禁鋪翠”,還有另外一個考慮,那就是反對奢侈消費風尚。南宋初年,民間奢華之風競起,“士庶家競以胎鹿皮製婦人冠,山民採捕胎鹿無遺。時去宣和未遠,婦人服飾猶集翠羽爲之”。胎鹿,即懷孕母鹿的胎胞。以胎鹿製成女性的皮帽,竟被當時的上流社會視爲“高大上”的時尚表現。宋高宗很看不慣這種侈靡之風,他說:“銷金翠羽爲婦人服飾之類,不惟麇損貨寶,殘殺物命,而侈靡之習實關風化,朕甚矜之。”

爲剎住這股以侈靡爲榮的審美風氣,宋高宗時代的法律出現了一條罪名,叫做“銷金爲服罪”,以黃金裝飾衣服是觸犯法律的。“採捕翡翠及販賣併爲服飾”,則依“銷金爲服罪”處置。紹興年間,有關部門還建議:“應士庶貴戚之家,限三日譭棄(點翠服飾)。如違,並徒二年。”高宗批准了建議。

以今天的立場來看,政府出手禁止民間的侈靡時尚,恐怕有多管閒事之嫌。不過,考慮到那是八百年前,那時候的政府還未確立“侈靡也是消費權利”之類的觀念,所以時有“禁奢”之舉,今人不妨同情理解之。

而我想特別指出的是,宋政府的“禁用銷金鋪翠”,有一點卻值得稱道:率先施行於宮廷,以帶動民間風氣;從嚴要求貴戚之家,從寬要求一般平民。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高宗下詔:“朕惟崇尚儉素,實帝王之先務,祖宗之盛德。比年以來,中外服飾過爲侈靡,雖累行禁止,終未盡革。朕躬行敦樸以先天下,近外國所貢翠羽六百餘隻,可令焚之通衢,以示百姓。行法當自近始,自今後,宮中首飾衣服並不許鋪翠銷金。”爲垂範百姓、展現決心,宋高宗叫人將外國進貢的六百多尾翠羽,拉到鬧市上銷燬掉。

同年八月十九日爲懿節皇后生日,按以往的儀式,需要用到“翠毛浮動羅花五十枝,系鋪翠鏤金,真金紙製造”。現在因爲禁用鋪翠、銷金,高宗批准用“藥玉假翠葉、漆金紙充代”,類似於用琉璃仿製替代點翠製品、用鍍金紙替代真金葉。又立爲慣例:今後慶賀皇后生辰,“並依此例”。

後來宋寧宗時,皇帝也下詔書說,“銷金鋪翠,並不許服用。除先將宮中首飾衣服等令內東門司日下拘收,焚之通衢。其中外士庶之家,令有司檢照前後條法,嚴立罪賞禁止。貴近之家,尤當遵守。如有違犯,必罰無赦。”還是先燒宮內的點翠首飾衣服,還是強調“貴近之家,尤當遵守”。

宋朝禁止“點翠”:點翠不是時尚是犯罪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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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用鋪翠”一事上,宋政府的治理邏輯是這樣的:“宮中禁之甚急,久當民俗自化,不必過爲刑禁也。”對民間侈靡風尚,不必太苛嚴,皇室、政府與官員先帶個頭禁奢,老百姓自然會跟隨。儘管事實上,南宋民間的鋪翠工藝品是屢禁不絕的,如杭州城中,製作點翠飾品的“鋪翠作”,已經發展成爲一個專門的行業。宋政府也承認“雖屢有約束,終未盡革”。但比起清代,宋朝的點翠還未氾濫成災。

如果禁用點翠確實有必要,那麼我覺得應該贊同宋政府的做法:從自身禁起。歷史上,諸多盛行一時的服飾時尚,通常都始於宮廷,然後波及上層社會,最後被全民所競相仿效。晚清—民國之時,幾乎所有女性都以點翠爲榮,這跟清朝皇室的示範脫不了干係。清宮內務府設有“皮庫”,負責收集、管理翠羽,又置“點翠匠”三名,專門承造宮中點翠物件。所以甄嬛才能夠佩戴點翠頭飾。由於點翠飾品的需求量太大,到了民國時,用於點翠的翠羽終於絕市,點翠工藝遂被燒藍工藝取代。

據說翠羽在不同光線下,可以呈現出皎月、湖色、深藏藍等不同色澤。這是再精湛的燒藍工藝也無法替代的。

其高超的技藝水平和不朽的藝術價值,充分體現了古代漢族勞動人民的卓越才能和和藝術創造力。

雖然是點翠是一道殘忍又華麗的工藝,但是我們卻不能否認其中的藝術創造力它以及所蘊含的藝術價值。這充分體現了古代勞動人民卓越的技巧和智慧。但是這道工藝終究是殘忍的,宋朝禁點翠,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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