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制度主要包括哪幾個方面?秦始皇爲何要廢止諡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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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滅齊,嬴政完成了統一天下的大業。面對一統之後的大好河山,嬴政認爲“王”這一稱號已經無法顯示他的威嚴和前無古人的功績。於是,他下令羣臣爲自己擬定新的稱號。他對羣臣說:“寡人以渺渺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鹹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在大統一的秦朝建立以前,歷代統一王朝的最高統治者都稱“王”,夏、商、週三代皆是如此。但到了春秋戰國時代,禮崩樂壞,舊制度被大量拋棄。戰國七雄相繼稱王,就連國力更弱小的宋、中山等國也敢稱王了,可見此時“王”的稱號已經不值錢了。嬴政完成一統天下的偉業後,心中自然志得意滿,不屑於與這些人共同用那個“王”的虛名,必須有一個前所未有的名號才能配得上他前無古人的偉大功績。

當時,以李斯爲首的秦朝百官爲滿足嬴政的願望,可謂絞盡腦汁。最終,李斯、馮劫等人商議後,向嬴政建議使用“泰皇”這一全新的名號,他們建議說:“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爲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爲‘泰皇’。命爲‘制’,令爲‘詔’,天子自稱曰‘朕’。”

皇帝制度主要包括哪幾個方面?秦始皇爲何要廢止諡號制度?

李斯等人建議嬴政採用“泰皇”這一稱號來顯示自己的權威,但嬴政經過思考後,認爲自己“德兼三皇,功過五帝”,於是去‘泰’著‘皇’,採上古‘帝’號,號曰‘皇帝’。在爲自己找到滿意的稱號後,他又尊自己的父親莊襄王爲太上皇。不久,他又下令將天下的百姓稱爲“黔首”。

此外,在嬴政看來,子議父、臣議君的諡號制度是不合理的,於是下令廢止諡號制度。自古以來,諡號是皇帝死後按其生平事蹟評定褒貶的稱號,是爲後世留下歷史借鑑的一種方式。西周時期,諡號便已在貴族中普遍採用。但秦始皇爲突出帝王的尊嚴,不允許羣臣和後人對自己議論紛紛,因此下令取消諡號,自己稱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諡號制度廢除後,嬴政又根據“五德終始”學說,推定周朝是五行之中的火德。秦取代周,秦應是水德。據此,始皇規定,每年的十月爲歲首,“朝賀皆自十月朔”。以此爲標誌,與皇帝有關的一系列制度得以建立起來,皇帝制度逐漸成形。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皇帝制度主要包括哪幾個方面?秦始皇爲何要廢止諡號制度? 第2張

第一,名位制度

秦始皇在確定皇帝稱號後不久,就建立了與之配套的名位制度,以維護皇帝尊嚴。例如,“朕”是皇帝獨有的稱謂,其他人不得使用。臣民應當尊稱皇帝爲“陛下”。皇帝的命令被稱爲“制”或“詔”。皇帝的印信被稱爲“璽”,一般由玉石製成,因此被稱爲“玉璽”。隨着皇帝稱號的建立,其親屬,即皇親國戚的名號也發生了新的變化,有了特定的尊號。如太上皇、皇太后、皇后、妃、嬪、皇太子、皇子、皇孫等。

第二,禮儀制度

禮儀源於原始社會的風俗習慣,周代是禮儀盛行的時代,因此有“周禮”之稱。周禮融合了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多種社會因素,形成一種獨特的社會存在。到戰國時代,禮崩樂壞,周禮的種種規定不再被人們所遵守,社會急劇變革,新的制度、禮儀不斷產生,各國各地區都建立起有自己特色的封建禮法制度。

秦國的禮儀制度是由商鞅變法奠定的。嬴政統一全國後,開始對秦國的禮儀制度進行改革,以適應自己的皇帝稱號。他將六國的禮儀制度有所增減,最終建立起了秦帝國的禮儀制度。秦朝主要的禮儀有五種:婚禮、朝禮、養老禮、葬禮和祭禮。

婚禮和朝禮是很早就存在的禮儀。由於年代久遠,秦代的婚禮和朝禮的具體內容而今已不可考。漢承秦制,漢代叔孫通制定的漢代的朝禮是依據秦代朝禮制定的,因此,我們可以從漢簡和《史記》、《漢書》等文獻中一窺秦代禮儀之貌。

秦代的祭祀禮是最名目繁多的,包括祭天、祭地、祭鬼神、祭祖先,等等。

在秦代的祭天禮儀中,封禪是最重要的儀式。在泰山上祭天的禮儀被稱爲“封”,在會稽山等山上祭天被稱爲“禪”。秦王統一天下後,認爲以自己的功勞完全有資格“告太平於天,報羣神之功”,於是決定舉行封禪大典。公元前219年,始皇出巡到泰山,在泰山腳下商定了封禪的細節。幾天後,始皇登上泰山之巔,在那裏進行了封禪。這是我國曆史上最早的關於封禪的記載,此後歷代皇帝的封禪,均是效法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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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封禪外,秦人最重要的禮儀就是祭祀天地、神靈和祖先。在文化落後的時代,對神的信仰和對祖先的崇拜是人們最重要的精神生活。因此,《孫子兵法》說:“國之大事,唯祀與戎。”

在秦人的心目中,無垠的天空是神生活的場所,因此,秦人祭祀神靈,首要的就是祭祀天神,最高的天神就是上帝。對上帝祭祀的禮儀被稱爲“郊”,得名於祭祀的地點南郊,因此,以後對天的祭祀又稱爲郊祭。但秦人祭祀的上帝和周代的上帝並不是同一個概念,和基督教的上帝更不是同一個概念。秦人的上帝是多元化的,有白帝、青帝等多位神,不似周代那樣的一元化。

除天神外,秦人還祭祀日月星辰。對日月的祭祀古已有之,秦統一後,秦人到齊地的成山祭日,到萊山祭月。同時秦人還對天上的二十八星宿進行祭祀,也祭祀風神、雷公電母等天神,這些祭祀都由太祝主持。

此外,秦人還祭祀地上的衆多神明,如“后土”等。古人認爲山中皆有神,水中皆有仙,因此對地上諸神的祭祀主要表現爲祭祀山川。對山川的祭祀稱爲“望”。在秦代,秦人祭祀的名山有十二座,祭祀的大川有六條,祭山時,祭品會被懸掛。而祭水時,將祭品沉入水底或任其漂流在水上。

中國是一個十分講究文化綿延的國家。在政治中,血緣關係也成爲重要的組成部分,下一代人常常可以享受到上代人留下的財富和地位。因此,國人對祖先的祭祀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秦人的祖祭主要有廟祭和墓祭兩種,具體祭祀時,又有日祭、月祭、時祭等,但具體的執行細節如今已不得而知。

第三,皇位繼承製度

在君主專制時代,國家掌握在皇帝個人手裏,皇位在一般情況下具有不可轉讓的屬性。因此,統治者要想建立起穩定的統治,就必須在自己死前確立好繼承人。在這種情況下,太子制度應運而生。

太子制度是與皇帝制度關聯最爲緊密的一個制度,因爲它不僅關係到皇權的穩定,也關係到皇朝的興衰。在夏、商、周時代,古老的禪讓制被拋棄了,代之而起的就是“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繼承製度。但這是一種二選一的制度,君主的兄弟與君主的兒子是兩可的人選,因此,這種二元制度容易造成王室內部爭奪權力,不利於王室的統治和國家的穩定。到春秋戰國時代,嫡長子繼承製度初步形成。

所謂嫡長子繼承,就是皇位由皇后所生的長子繼承,如果長子死了,就由皇后的其他兒子中的年長者繼承。如果皇后無子,那就考慮庶生的長子。如果皇帝一個兒子都沒有,那就按照與皇帝的親疏順序選立皇帝的兄弟作爲繼位人。

這套制度是爲了避免皇族內部發生爭鬥而制定的,統治者希望通過這一制度保障政權的穩定交接。但歷史一再證明,皇帝制度建立後,圍繞皇位的殘酷鬥爭就從未停止過,歷朝歷代都曾出現過皇族內部爭權奪位的殘酷鬥爭。嬴政繼位後,就發生過其兄弟叛亂之事,只是因爲年代久遠,史書記載不詳,這些事纔不爲後人廣泛知曉。

但是,這套制度在秦朝時並不完善,甚至很可能並沒有制度化而只是作爲一種習慣法而存在。始皇深信自己即使不能長生不老,也會活得很久,因此他並不着急立太子,而是急着巡守天下的大好河山,順便求仙問藥,以達到長生不老的目的。但天不假年,始皇活了不到六十歲就匆匆離開了,他去世得太突然,沒來得及正式冊立太子,只是在死前寫給長子扶蘇一封詔書,要扶蘇到咸陽爲他辦理後事。

趙高等人正是鑽了這一空子,始皇沒有正式冊立太子,天下人都不知道誰是繼承人,因此他們纔敢於擁立胡亥,導致了秦朝的二世而亡。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秦朝的嫡長子繼承製度不完善,也沒有深入人心,很可能只是一種不太嚴格的習俗而已。

除了繼承人制度外,與皇帝制度相關的還有後宮制度、宦官制度,等等。

秦朝二世而亡,存在的時間很短,因此秦代建立起的所有制度都是不完善的。許多開創性的制度如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度等更是如此,在後世二千多年的專制統治中,各王朝都沿用了上一朝的制度並對其進行了取捨,使得始皇開創的制度一直延續了兩千餘年。

以皇位繼承製度爲例,在漢唐時期,皇位基本上都是嫡長子繼承。雖然具體的操作辦法又有不同,但始終都不能起到避免皇室內部爭鬥的作用。到了清代,雍正元年,雍正帝下詔廢除嫡長子繼承製,改用“密建皇儲”的辦法確立繼承人。皇帝在諸子中選擇自己認爲最出色的兒子作爲繼承人,然後將選中的繼承人的名字寫入密詔並藏好。到皇帝去世時候,大臣或託孤之人將密詔公佈,被選定者登基。

直到這時,皇位繼承製度纔得到了最後的完善,清代的中央集權也在此時達到了巔峯。最終,繼承人之事由皇帝一人說了算,任何人不得再對此事發表言論。它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繼承問題上的作用,擴大了對皇帝候選人的選擇範圍,有利於現任皇帝選出最優秀的下一代統治者,這是對皇帝制度的一項十分成功的革新。

秦代創立的各項制度,其命運大抵如此。漢朝建立後,“漢承秦制”,將秦代的大部分制度保留下來,此後,在兩千多年的專制社會中,它們不斷被歷代統治者改進和完善,雖有所捨棄,但都保留了秦代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治理精神上也一脈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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