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71章 雜守(2)原文是什麼內容?該如何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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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戰國時期的哲學著作,一般認爲是墨子的弟子及後學記錄、整理、編撰而成,共分爲兩大部分:一部分記錄墨子言行,闡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墨家前期的思想;另一部分被稱爲墨辨或墨經,着重闡述墨家的認識論和邏輯思想。《墨子》原有71篇,當前通行本只有53篇,佚失了18篇,其中8篇只有篇目而無原文。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墨子·71章 雜守(2)

這是墨子守城篇的最後一篇,他系統地總結了守城中還會出現的各種問題。我們知道墨家的防禦系統是一個無所不包的巨大軍事體系:他以全民動員作爲最深厚的力量,以縱深立體防守構成固若金湯的堡壘,以高科技器械作爲抗敵的強大力量,以全方位的後勤保障爲前線提供可靠的支持,以“旗幟”“號令”作爲協調作戰的指揮通訊手段,以嚴明的軍紀與賞罰分明的措施作爲執行命令的保證。我們作爲一個愛好和平的民族,當然不會主動挑起戰爭,但外來的威脅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某些曾經還給我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爲此我們不能不保持高度的警惕。

墨子作爲一個軍事家、政治家,他的衆多戰略思想對我們現在仍有啓發意義。但他之所以只研究守城,而不研究攻城,這與他的“非攻”思想有着直接的關係,他認爲戰爭是殘忍的,是勞民傷財的,而在他生活的時期,大國兼併小國已成爲一種必然的趨勢。因此,他主張“非攻”,處處爲小國家着想,也就只研究守城,而不研究攻城,他認爲攻打別人的城池就是錯誤的。

墨子·71章 雜守(2)原文是什麼內容?該如何翻譯?

【原文】

築郵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侍①殺。爲闢梯,梯兩臂,長三尺,連門②三尺,報以繩連之。槧③再雜,爲縣樑。聾④竈,亭一鼓。寇烽、驚烽、亂烽,傳火以次應之,至主國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以舉,輒五鼓傳,又以火屬之,言寇所從來者少多,旦弇還去來屬次⑤,烽勿罷。望見寇,舉一烽;入境,舉二烽;射妻,舉三烽一藍;郭會,舉四烽二藍;城會,舉五烽五藍;夜以火,如此數。守烽者事急。

候無過五十,寇至葉①,隨去之,唯弇逮②。日暮出之,令皆爲微職。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跡,平明而跡,無③,跡④各立其表,下城之應⑤。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內外,立旗幟。卒半在內,令多少無可知。即有驚,舉孔⑥表,見寇,舉牧⑦表。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旗以備戰從麾所指⑧。田者男子以戰備從斥,女子亟走入。即見放,到⑨,傳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數令騎若吏行旁視,有以知爲所爲⑩。其曹一鼓。望見寇,鼓,傳到城止。

斗食①,終歲三十六石;參食,終歲二十四石;四食,終歲十八石;五食,終歲十四石四鬥;六食,終歲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參食食參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時,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寇近,亟收諸雜②鄉金器若銅鐵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舉縣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即急先發。寇薄,髮屋③,伐木,雖有請謁,勿聽。入柴,勿積魚鱗簪,當隊④,令易取也。材木不能盡入者,燔之,無令寇得用之。積木,各以長短、大小、惡美形相從。城四面外各積其內,諸木大者皆以爲關鼻,乃積聚之。

墨子·71章 雜守(2)原文是什麼內容?該如何翻譯? 第2張

【註釋】

① “侍”應作“倚”。

② “門”應作“版”。

③ “槧”應作“塹”,壕溝。

④ “聾”應作“壟”。

⑤ “旦”應作“毋”;“還”應作“逮”。

① “葉”應作“堞”。

② “唯”應作“無”。唯弇逮:即不要停留。

③ “無”前疑脫“跡者”;“無”後疑脫“下里三人”。

④ “跡”衍誤在此。

⑤ “下城”應作“城上”;“之應”應作“應之”;“下城之應”:當爲“城上應之”。

⑥ “孔”應作“外”。

⑦ “牧”應作“次表”。

⑧ “旗”衍誤在此;“備戰”應爲“戰備”。

⑨ “放”應作“冠”。“到”應作“鼓”。

⑩ “爲”應作“其”;“知爲所爲”,當爲“知其所爲”。

① 斗食:每天吃一斗的糧食。

② “雜”應作“離”。

③ 髮屋:摧毀房屋。

④ 當隊:放在當路之處。

墨子·71章 雜守(2)原文是什麼內容?該如何翻譯? 第3張

【翻譯】

修築供守望敵人用的郵亭要做成圓形的,高三丈以上,頂部呈斜尖形狀。設置雙柱梯子,寬三尺,梯板每級相距三尺,用繩子將梯板和雙柱紮起來。壕溝要修成內外兩圈,架上懸樑。安置壟竈,每個亭子備一個鼓。敵人來進攻時點燃的烽火,情況十分緊急時的烽火,混戰的烽火,情況不一,要依次傳火,直至傳到國都爲止,假如軍情緊急異常,還要上下牽引烽火。烽火已經點燃,就先用鼓擊五次傳報,接着以燒烽火報告敵人來的方向和人數的多少,切不可延滯誤事,敵人來了又去,去了又來,烽火也不要熄滅。剛望得見敵兵,燃一堆烽煙;敵人已入境,燒兩堆烽煙;敵人距離外城只一箭之地了,燒三堆烽煙再加燒一個大柴筐;敵人都聚集在外城,燒四堆加燒兩個大柴筐;敵人若聚集到城牆下,則燒五堆烽煙加上五個大柴筐;夜晚時就用烽火代替烽煙,數目同上數相同。

每次派出的警戒兵,不要超過五十名,敵人到達外面矮牆,趕緊離開入城,不要滯留。天黑派遣出城,都要佩戴徽章標誌。一切可以探察敵人蹤跡的地方如大土山、山林等地,天亮時都要派人探察,要探察的地段,每里路派出者不能少於三人,他們各自都要樹立標誌向城上報告,城上看到標記則做出相應的反應。警戒兵出城立田表,城內警戒兵令其坐在郭內外,豎起旗幟。城內的警戒兵一半在郭內,使警戒兵的數目外人無法得知。一旦有緊急情況,就舉“外表”,看得見敵人就舉“次表”。城上用旗號指揮,警戒兵擊鼓豎旗、預備戰鬥,都要按城上的指揮行動。在城外田野裏勞動的男子應跟隨警戒兵一起作戰,女人便趕緊入城。如果見到敵人就擊鼓,傳到城上爲止。守聯絡標誌的三個人,還要立烽火、烽煙標誌和觀望別的地方的標誌,守城主將要不斷地派出騎兵和官吏到處巡視,瞭解他們的行動。守標誌的警戒兵掌管一鼓,望見敵人,依次擊鼓,直到傳到城上時爲止。

每天吃糧一斗,一年則吃三十六擔;每天吃三分之二斗,一年則吃二十四擔四鬥;每天吃四分之二斗,則一年吃十八擔;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則一年吃十四擔四鬥;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則一年吃十二擔;每天吃一斗,則每餐吃五升;每天吃三分之二斗,則每餐吃三升又一小半升;每天吃四分之二斗,則每餐吃二升半;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則每餐吃二升;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則每餐吃一升加大半升;每日吃兩餐。糧食十分緊缺的救命時期,每人每天按二升吃二十天,每天三升吃三十天,每天四升的吃四十天,照這樣推算和實施,每人只要節約九十天,就有一個老百姓不致被餓死。敵兵逼近,就趕快收集偏遠地區的金器、銅鐵及其他可以用來幫助守城用的物品。先調查登記縣中官吏、官府中不急需用的物品、木材大小、長短及總數,趕緊先發送進城。敵人一接近,就摧毀房舍,砍伐樹木,即使有人求情也不能依從。運進城裏的柴草,不要像魚鱗一樣一片壓一片地堆放,要堆到當路的地方,以便於拿取。木材不能全數運進城的,就就地燒掉,不要讓敵人得到和使用。堆放木材,分別按長短、大小、好壞和曲直堆放。城外四面運來的財物仍各按四面堆放在城內,所有大木頭都要鑿好孔穴,以便搬運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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